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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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3日 来源: 作者:

各分党委:

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学校定于今年12月下旬至20171月中旬,在全校各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要求

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会,总结评估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排查整改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联系党支部和个人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达到真正触及每位党员的思想灵魂,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抓好整改的目的,组织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二、对象范围

全校各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时间安排

20161223-2017110

四、程序步骤

(一)做好会前准备

1组织学习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2.进行满意度测评。各党支部要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对支部排查整改存在突出问题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附件1),测评结果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反馈。

3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要安排时间逐一和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以诚相见,达到谈透问题、沟通思想的目的。

4撰写简要的发言提纲。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要撰写简要的发言提纲结合支部和党员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情况,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的发言提纲由所属党委审查把关。

(二)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召开支委会

认真做好开好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支委会要根据平时听取意见和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支部每名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支部书记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

2.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排查整改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2)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批评。

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

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

5)上级点评。上级党组织到会指导的同志(由各分党委统一安排)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提出要求。

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2)的方式,按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支部和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由各分党委统一掌握汇总,存档备查。

7)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点评情况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三)准确把握民主评议的标准和评议结果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对支部排查和整改突出问题情况进行认真评估,要认真总结问题发生的特点及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找实解决问题;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各分党委要帮助指导下属党支部书记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明确程序、开好会议。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因均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各分党委要派人参加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工作。

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分党委审核把关。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会前准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各分党委存档备查。

附件1:支部排查整改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2:民主评议测评表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