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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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7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党委: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17号的文件精神,针对学校2015年发展学生党员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就做好2016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执行发展学生党员指标计划。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指导计划总量和在校学生比例核定到各学院党委(见附件1)。需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专门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发展计划;二是严格执行发展计划,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重点在品学兼优的高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中发展党员,保证发展计划足额完成;三是严格执行毕业班学生在离校前三个月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的规定。

二、严格《入党志愿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进行编号管理的通知》党组〔20162号文件精神。一是加强对《入党志愿书》的管理,明确专人进行保管,指导党支部按要求使用《入党志愿书》,避免损坏、错填、涂改等现象;二是对每位党员使用的志愿书编号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伪造或重复使用等问题;三是学院党委完成发展对象预审后上报组织部,分上下半年领取《入党志愿书》。

三、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各学院党委要认真领会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克服学生党建工作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遵循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要求和具体程序,强化培养教育,确保把总量控制住、把结构优化好、把质量提上去,切实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强化党组织的把关作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考察、推荐选拔和考察材料撰写工作,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能进能出”机制。落实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必须由正式党员谈话制度,建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发展对象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预审、审批手续,要认真对照《长沙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理清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确保党组织把关、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切实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来保障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四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的要求,建立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23种文书”制度(见附件2),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四、合理安排党员发展工作进程。请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严肃认真落实发展计划,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确保全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发展对象预审报备名册及批复第三联(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于520日前和1120日前报组织部;学生预备党员审批报备名册及批复第三联(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于620日和1220日前报组织部。

学校党委授权各学院党委对本学院发展的学生党员进行审批,组织部将对发展工作及相关材料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2016年各学院发展学生党员指导计划》

2、《发展党员“二十三种文书”》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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