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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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校级党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1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校党委组织部决定在全校开展2015年度党建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从事相关党建工作研究的专家、教师,以及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均可申报。鼓励不同单位的教师与党务工作者联合申报。

2、项目申报可从《201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中择题选报,也可以围绕其中一个课题从不同角度的1-2个方面自拟题目。

3、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承担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及以上项目,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二、实施步骤

1、课题申报。课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经二级党组织初审,于2015331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一办公楼505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3723608@qq.com,联系人:李芳瑾,联系电话:85258025

2、评审立项。组织部(党校)将聘请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分类进行立项。一般研究课题资助额度为1500/项,重点研究课题资助额度为3000/项。课题研究期限为20154月—20175月。

3、中期检查。加强对课题的跟踪检查,各课题组按项目申请书中的计划和进度开展研究,在课题完成中期撰写研究情况报告。

4、课题结题。各课题组在结题时要提交内容丰富、数据详实、有深度有见地的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论文(介绍课题研究意义、方法、过程、拟解决的问题和可操作的对策措施,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如制度性的文件等)。组织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三、其他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在活动申报、实施和结题等阶段对课题组进行把关和指导,适时组织党支部进行交流,使党建课题研究成为提高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有力推手。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其中,50%在中期检查后支付,另50%在结题后支付。未按期开展工作的课题将予撤项,并收回剩余资助经费。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请书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