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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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处级领导干部亲属在学校就业或从事经济活动进行摸底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2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阶段以来,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群众对一些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亲属在学校就业或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反应比较强烈。为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经研究,对处级领导干部亲属在学校就业或从事经济活动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现任处级领导干部(含“退二线”干部)。

二、摸底自查内容为担任处级领导以来的下列情况:

1、领导干部夫妻双方亲属在学校临时就业情况;

2、领导干部夫妻双方亲属在学校从事经济活动的情况。

三、摸底自查步骤:

1、个人自查。领导干部本人如实填报《长沙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亲属在学校就业或从事经营活动有关情况自查填报表》(附后)。

2、组织审核。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班子中其他处级领导填报的表格,并签字,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表格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机关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部门其他处级领导填报的表格,并签字,其本人的表格由部门副职审核、签字。

3、上报自查表格。表格经审核签名,盖章后,由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收齐,于20141118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长沙理工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