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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第二专题集中学习

党校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评比是党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党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突出党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及作用,提高党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培养适应时代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评比目的

通过开展党校教师授课质量评比,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党校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从而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教学相长的目的。

二、评比原则

1、全面综合评比的原则。评比须贯彻党校教学全工程、涵盖党校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党校教学评比工作。

2、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科学评比手段,积极鼓励师生及其他人员参与党校教学评比。

3、校级评比与各二级党校评比相结合的原则。各二级党校是学校党校教学工作开展的基本单位,各二级党校要充分发挥在教学评比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评比的组织实施

党校教师授课质量评比要求每期进行一次。各二级党校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授课质量评比的重要性,是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正确对待授课质量评比工作。要求师生和其他参评人员认真严谨,以负责的态度对党校教师进行评比,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我校党校的授课质量评比工作。

1、组织机构与职责

授课质量评比工作由党校总体安排。各二级党校为实施主体,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

⑴各二级党校严格按评比要求布置评比工作,严禁夸大或偏离评比原则的措辞及方式。

⑵组织者应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

⑶对原始评比资料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保密。

⑷对违反评比纪律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失实的评比,可取消评比结果。

2、校级领导评比

校领导根据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注意记录教师的教学及其相关情况,并填写“听课情况记录表”;党校教学业务部门领导对听课检查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党校,并于期末汇总至党校办公室。对新聘教师教学评比、对其进行授课质量跟踪,以及对各二级党校开设的党课课程教学随机性评比,并填写“教师授课质量评比表”,于期末汇总至党校。

3、党校及其他党务部门评比

由专职党校教学管理人员协调安排听课,“听课情况记录表”和“授课质量评比表”在期末汇总至党校办公室。

4、各二级党校评比

由主管领导负责对本单位授课质量教学评比,包括各级领导听课、同行评议、教师自评等。同行评议可以在课堂或教学观摩中教学。各二级党校在评比前将本期所开设的党校课程与授课教师名单报党校。在期末将评比结果汇总后,统一交到党校办公室。

5、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时间在每期的期末进行,要求学生对在该期开设党课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进行评比,学生评教工作由各二级党校分管党校工作的人员组织,教学辅导员(或班主任)协助完成。评教前各二级党校根据学校党校评比要求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使学生了解评比指标内容,认真客观的对待评教工作,从而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师授课质量。

6、各二级党校还应经常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各级领导听课重点不应放在对授课老师的评比上,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授课质量评比,全面了解、检查我校党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师资队伍、教风、学风、教学效果、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服务质量等各个工作环节,从而全方位地促进授课质量的提高。各级领导对教学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党校。党校向主管校党校领导汇报后,由主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四、评比方法

1、评比等级

指标体系的每一评比内容分若干等级,并赋与不同分值(或权重),结合评比表的积分方式,计算相应的得分。评分以百分制计算。

2、综合得分与权重

对不同部分的评比结果赋以不同的权重后再计算出综合评比得分,综合得分以百分制计。授课教师综合得分权重:学生60%,党校管理部门20%,同行评议10%,自评10%。

计算但是评比表得分的均分时,为避免极端分值对均分的影响,应各剔除5份得分最高和5份得分最低的评比表。

3、综合评比结果

综合评比结果分优、良、中等、合格、差五个等级,分级标准如下。

综合评分评比等级

Y﹥90优秀

80﹤Y﹤90良好

70﹤Y﹤80中等

60﹤Y﹤70合格

Y﹤60不合格

五、评比结果处理

1、评比结果的反馈。党校在每期初将上一期的评比结果反馈给有关领导、各二级党校及有关部门,并以适当形式公布。各二级党校应将评比结果反馈给每一位党校授课教师。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半个月内可对评比结果向党校提出异议,党校在一周内复核,复核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2、教学质量评比结果的记载和奖惩

①评比结果填入该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表,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②评比结果与教师的评优和各种奖励挂钩。

六、本制度由党校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党校

二0一0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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