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作品之问
主要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正在深刻改变传统创作方式,也对著作权法中的作品认定规则提出新的挑战。人工智能生成物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人类智力投入与人工智能技术贡献应如何区分?提示词输入、多轮交互及后期修改能否体现作品的独创性?讲座将结合中美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典型案例,比较不同法域在独创性判断、人的创作贡献及作者认定方面的制度差异,探讨人工智能生成物作品认定的法律标准及其适用边界,并从创作激励、技术创新与公共利益平衡的角度,思考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制度的解释。
报告人:陈骞
报告人所在单位:法学院
报告人职称/职务及学术头衔: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时间:2026年11月9日晚19:00
地点:金盆岭校区4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

报告人简介:陈骞,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
承办单位:法学院 通识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