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中旬的一个艳阳天,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农用无人机作业风险防范与数字治理社会实践团(以下简称“实践团”)前往华甲农业集团、贵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本次行程旨在了解水产养殖领域农用无人机的应用情况。

实践团先与华甲农业集团负责人开展了对话。该集团负责人表示,在养殖甲鱼的过程中,农用无人机仅在播洒颗粒状物时会有所使用,其他场景都是由人工进行。例如喂给甲鱼的馒头大小的饲料是由工人用小船运送到养殖池塘的狭窄水道上。

实践团随后与贵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访谈。在双方热切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甲鱼“喜静”的特性是甲鱼养殖中农用无人机使用受限的关键原因,而无人机飞行时的噪声会使得甲鱼好几天无法进食。甲鱼不进食,则会影响自身的生长速度,这对甲鱼养殖户来说是一大痛点。跟对声音敏感的甲鱼相比,小龙虾对声音要求没有那么高,因此在小龙虾养殖中,农用无人机的应用会更广泛。
贵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还带领实践团成员实地参观了集中连片的甲鱼池塘和净化污水的处理池。池塘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偶有一两只甲鱼冒头呼吸空气。

这一天调研工作结束,实践团对于农用无人机的水产养殖应用场景有了更为全面的认知,也为未来农用无人机降低飞行噪音、推广应用至甲鱼养殖领域埋下一个期许的种子。
(文/曹子怡,图/蔡潇潇,一审/刘娉,二审/陈骞,三审/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