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邵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九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研讨交流。市委书记程蓓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龚红果作交流发言。

我院学术院长吴勇教授应邀作题为《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辅导报告。吴勇教授系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立法进程、体系架构与制度创新,具体介绍了法典所规定的地方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邵阳市上下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邵阳。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统一治理与地域特征、有为政府与多元共治等关系,把法典原则规定转化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举措,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服务大局,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大抓发展、大抓产业、大抓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之路,切实把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要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维护法律制度的刚性权威,坚决守好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底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本次专题辅导是学院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讲的重要成果之一。此前,学院已先后面向湖南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文中心、常德市人大系统、国家电网系统等多个单位开展专题宣讲。长期以来,我院始终聚焦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生态环境治理与法治建设。系列宣讲活动是学院深化社会服务、推动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也是助力《生态环境法典》宣传阐释和贯彻实施的重要实践。未来,我院将进一步发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领域的学科积淀和专业优势,深化校地合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和法治湖南建设贡献长理智慧与力量。
(文/周雅靓 一审/李殊 二审/喻国荣 三审/陈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