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准破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践难题,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与法治素养,2026年5月6日至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在长沙举办。5月6日,我院学术院长吴勇教授受邀担任主讲专家,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带来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精度的《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授课。

本次培训采用线下主会场+线上分会场同步开展的形式,线下参训对象为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其分局执法机构首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在岗执法人员、未参加省级培训执法人员及部分执法骨干,共计156人参加集中学习。
培训首日,吴勇教授以“《生态环境法典》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解读与实务指引”为主题,围绕法典时代意义、整体结构、核心亮点及基层执法高频疑难问题展开系统讲解。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典,实现了生态环境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与制度升级,对规范执法权限、强化全域监管具有里程碑意义。

授课中,吴勇教授紧扣基层执法痛点,重点解读了法典13项执法关联核心亮点,对全域监管范围的拓展、新旧法的衔接、派出机构执法权限的变化、行政裁量基准的适用、排污许可执法的发展、新污染物与光污染等新领域的规制、行政责任缺位的应对、行刑责任的双向衔接等,结合法条原文与执法场景逐一拆解,让抽象条文转化为理解、可操作的执法指引。
整场培训既有对法典立法精神的深刻阐释,也有对执法流程的精细指导,更有对典型争议问题的权威回应。参训执法人员表示,培训内容直击工作堵点难点,有效厘清了法律适用困惑,明确了执法操作规范,为今后依法、规范、精准、高效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长期聚焦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持续为地方生态环境治理、执法队伍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彰显了学院在环境法学领域的学科优势与社会服务能力。未来,法学院将继续依托专业力量,深化校地合作,助力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湖南贡献法学智慧与力量。
(文/王佳玉 一审/李殊 二审/喻国荣 三审/陈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