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云影讲坛、云影法学名家讲坛的“人工智能著作权之问:从生产到传播”专题讲座在金盆岭校区四号教学楼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应邀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学术院长吴勇教授主持讲座,全校师生及省内相关专业老师、学生共约200人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吴勇代表学院对吴汉东教授莅临指导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其学术经历和研究成果。吴汉东教授长期深耕知识产权法研究,在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战略、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等领域成果丰硕,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广泛学术影响。

讲座中,吴汉东以“人工智能著作权之问:从生产到传播”为题,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对著作权制度带来的挑战进行阐释。他指出,人工智能正在重塑内容生产、知识获取和社会交往方式,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内容生产进一步迈向AIGC,在提升创作效率、降低创作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作品情感表达不足、内容同质化、权利边界不清和责任配置复杂等问题。围绕人工智能训练中的著作权问题,他结合美国、日本、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实践进行了比较分析。他指出,不同法域对训练数据使用采取了不同规制路径,我国相关规则仍有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的空间,应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权利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在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问题上,他认为人工智能可以成为人类创作的重要工具,但著作权法仍应坚持以人为中心。判断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否受到保护,关键在于人类作者是否作出了具有独创性的智力贡献。人工智能介入创作并不当然排除著作权保护,但也不能简单将机器生成结果直接等同于作品。此外,他还围绕人工智能主体地位、服务提供者责任和生成内容传播风险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人工智能虽具有较强技术自主性,但法律规制主体仍应主要限于人。面对人工智能从生产到传播全过程中的风险,应结合不同应用场景,合理配置开发者、服务提供者、使用者和传播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推动形成兼顾创新激励与风险治理的制度框架。

互动交流环节,师生围绕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利归属、短剧创作中的数据使用、平台用户协议中的版权风险、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登记与保护等问题踊跃提问。吴汉东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逐一回应,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讲座最后,吴勇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讲座内容丰富、视野开阔、案例生动,既呈现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著作权制度带来的现实挑战,也为师生理解人工智能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供了重要启发。此次讲座有助于拓宽学生学术视野,引导大家进一步关注数字技术发展背景下法律制度、文化生产和社会生活的深层变化。
( 文/解沛霖 图/张楚涵 一审/李殊 二审/喻国荣 三审/陈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