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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教授应邀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讲授《生态环境法典》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4日 来源: 作者: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贯彻实施,9月2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邀请我院学术院长吴勇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规范作专题辅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立主持讲座。在家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130余人参加学习。

授课中,吴勇教授系统阐释了《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意义、制度体系和主要内容,重点梳理了法典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规范及其制度衔接,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对相关行政管理职责和行政执法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授课内容既注重法典制度体系和立法精神的整体把握,又紧密联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管理和执法实践,对准确理解和适用《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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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立强调,全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一是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等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等基本法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统筹纳入全省住建系统“九五”普法重点内容。二是夯实法治基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有序做好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加快推动物业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城市更新、燃气管理等立法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制度机制建设。三是弘扬法治精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生态环境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我院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研究,积极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服务地方立法与法治实践。此次吴勇教授应邀授课,是学院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传阐释、服务法典实施的重要实践。下一步,学院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与地方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和法治湖南建设贡献长理力量。

(文/杨娜 一审/李殊 二审/喻国荣 三审/陈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