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沙理工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和《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湘教通〔2018〕137号)精神,我校定于2018年4-6月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大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承办并由各教学学院协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学校党委书记付宏渊担任主任,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蒋昌波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谈传生担任副主任,学校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团委、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部、学生工作部、宣传部、校友与社会合作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大赛设立评委会。评委会以各教学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基础,由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设立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学校纪委书记胡永乐任主任,纪检监察处负责人任成员,对大赛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承办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 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今年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学校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6.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全省大赛第三轮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再参与省赛评奖。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注册(4-6月)。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均需在国赛系统进行注册,并要求在6月10日之前完成注册工作。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系统报名上传资料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8月31日。

2.学院预选赛(5月20日前)。各专业学院自行组织预选赛,并于5月20日前完成预选赛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和团队参加校级大赛。

3.校级大赛(5月30日)。校级总决赛定于5月30日晚举行,通过校级初赛机制(5月26日)产生入围校级总决赛的项目,由校级总决赛进行一等奖争夺。

4.校级大赛产生的优胜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参赛培训(7-8月),全省复赛在湖南工业大学举行(8-9月),具体时间待定。全国总决赛定于10月中下旬在厦门大学进行。

六、奖项设置与考核激励

大赛共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优秀组织奖(学院)5个,优秀指导教师10名。校赛组委会为获奖团队、个人或组织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本次大赛纳入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对优秀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奖学金资助,并颁发学校荣誉证书。对于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的获奖团队,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教〔2016〕34号)有关规定,学校给予国家级竞赛特别奖励,一等奖3万元/队,二等奖2万元/队,三等奖1.5万元/队。对省级复赛的获奖团队,一等奖1.5万元/队,二等奖1.2万元/队,三等奖6000元/队。对于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的绩效和荣誉奖励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政策要求各高校要将教师指导竞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省、校两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加大激励力度,形成配套制度。从今年开始,省教育厅还将进一步采取以下竞赛激励措施: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高职院校相关重点项目遴选和绩效考评、高校“双一流”项目遴选和经费分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建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对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符合湖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直接单列认定为重点科技项目和一般项目。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相关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3.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4.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5.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限在籍学生项目)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大赛的组织情况列入各教学学院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考核内容。每个学院的参赛人数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2%。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院级赛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教学副院长要落实好教师队伍的指导参赛工作责任,各学生工作副书记要落实好发动学生积极参赛的工作责任,协同推进大赛各项赛事顺利进行。

3.精心组织赛事。各学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发动,依托班主任、辅导员等力量做好思想动员,扩大参赛比例。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晗: 0731-85256041, 505677050@qq.com

校赛QQ群: 488639905 (创新创业工作群)

微信公众号:CSUSTCY

            

           校赛QQ工作群              微信公众号

 

 

                       

                                    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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