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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报名的通知

2016-03-22 

各学院:

根据《2016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招聘简章》要求,现公开招聘2016年外派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教师。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2016年暑期回国志愿者招聘时间另行通知)

3.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教育机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个别岗位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6.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7.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长沙理工大学的管理。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所在国文化和宗教风俗,遵守国内外工作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孔子学院院长进行课程设计,按需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按照孔子学院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

6.协助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开展与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宣传、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等有关的活动。

四、招聘程序

1.公布岗位:国际交流处汇总我校各孔子学院需求,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和选拔。

2.个人报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向国际交流处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报名。

3.资格审查:国际交流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4.上报推荐: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汇总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并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批。同时请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员登录汉办网站注册报名,在线填写申请表。

5.汉办考核:申请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选拔考试定于4月16日至17日。

6.录取培训: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上旬举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和选拔考试成绩,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五、待遇

汉语教师任职期间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见附件3)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个人报名的形式,请向我处提交以下材料:

(1)《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85258783;杨老师

国际交流处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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