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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公派出国留学之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2017-02-2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178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4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面向湖南省省属高等院校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选派重点为2012年、2014年湖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专职人员。

鼓励上述重点实验室结合重点研究方向和人才培养计划等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人的科研团队派出,科研团队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上述重点实验室专职人员申报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可免初审,由教育厅直接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终审。

2.从2017年起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评审方式改变,此次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提请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务必注意。

3.请意向申报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教师仔细查看《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我校受理材料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请申请人于2017年4月6日前按照项目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处(云塘校区一办公楼707室)。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5258783

办公地址:云塘校区一办公楼707室

国际交流处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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