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国际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9日 来源: 作者:

为了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工作机制,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科学准确地评价我院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院兼职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

四、考核方式

1、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2、班主任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学院考核、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学院考核占50%、学生评议占50%。

五、考核程序

每学年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的6月中旬,完成对上一学年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1、个人总结: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并向所在学院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工作日志等相关资料。

2、学院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学院牵头的考核小组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填写《国际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3、学生评议:考核小组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数的40%,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国际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见附件),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测评。

六、考核评定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七、奖惩措施

1、考核为优秀者,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2、考核为不合格者,解聘。

八、本办法由土建学院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