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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施工管理的函2015-04-09

发布日期:2015-04-09  来源:

关于加强安全施工管理的函2015-04-09

省建三公司:

和天公司:

目前我校新能源综合实验中心已经全面开工建设,其中1#栋深基坑施工,2#栋人工挖孔桩施工,3#栋南栋高支模施工均属事故易发、高危险性施工作业。同时进入冬季、雨季施工阶段,脚手架、模板等操作界面变得湿滑,而工人穿着厚重、反应相对迟缓,施工临时用电产生漏电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临近春节,工人思归心切,工作时精力可能不那么专注,这都给近阶段安全施工带来极大的压力。而近期北京清华附中、湖南郴州的重大坍塌事故以及上海踩踏事故均给我们自己工地的安全敲响了警钟!

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各方责任主体丝毫都不能懈怠,丝毫都不能马虎,必须牢牢上紧安全这根弦。只要项目一日不交钥匙,就得抱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心态,绝对不能辜负学校领导的信任与殷切期望,断然不能在安全、质量问题上出现大的疏漏。为此,特对施工、监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监理项目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各施工班组认真学习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发言材料》,必须让每一位工人都清楚最近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要在工人当中随机抽查),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唤起工人们对亲人的责任意识与安全自觉性。

二、施工安全员责任重大。监理单位必须书面来函明确一名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两名专职安全员离岗一天以上必须向甲方代表请假并作出安全的安排;

三、监理项目部必须定期(每月)对特种作业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进行核查,并且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违反安全强制性条款的事项限期整改,否则报甲方代表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每次检查结果须有书面记录,;

四、省建三公司、和天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法人主体,每个月均需对项目部的安全、质量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针对项目部提出的1#栋地梁砖支模从北侧人行道用塔吊进砖问题,鉴于此处车辆及学生进出频繁,特提出如下要求:(一)、原则同意本周星期六、星期天两个晚上,时间定在晚九点至次日早七点,完事后道路、人行道不能留有任何垃圾痕迹并保护学校财产不受任何损害;(二)、在塔吊吊臂活动范围设立安全警示带、警示灯;(三)、现场必须安排一名安全指挥严格组织人员疏导,配对讲机、扩音器;(四)、组织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核、指导。

六、另外同时要求:在有可能产生经济签证事项之前必须报备;要求在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按程序报验;要求所有工序在报监理、甲方验收之前必须自检合格;要求在存在危险性施工或作业之前安全员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嘱咐。我们强烈建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强项目本身组织统筹方面的领导力以确保项目指挥得当,协调有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程序乱则秩序乱,秩序乱则效果差。基本建设有其自身的规律,也有一些约定成俗的做法。但在此项目上抢工期、抓进度不能成为我们可以乱套的借口。

安全无小事。安全漏洞的成本也许是项目管理中不可预见的最大成本,平平安安则是人生可以预见的最大效益!

专此致函,顺颂商祺!

附:《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发言材料》

抄送:李明校长

湖南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长沙理工大学后勤与基建处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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