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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来源: 作者: HITS:

依照《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6〕15号,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彭新宇、马丽

组员:汪功伟、王治、尹筑嘉、何昊、陈洁、张新华、梁向东

秘书:王亮

职责: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内计划推荐指标安排、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和本单位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二)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1.工商管理类专业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组长:王治

组员:何昊、张新华、唐文彬、张鼎祖、朱锐、王亚莉

秘书:贾郁

2.应用经济学类专业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组长:陈洁

组员:尹筑嘉、梁向东、王伟、尹国君、胡尊国、刘颖

秘书:滕清秀

职责:负责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创业成果等核查,对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质询、综合评价和审核鉴定。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6〕15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要求。

推免学生应学业优秀,补考、重修课程严格按初修成绩计分。

、推免生的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指标数,结合本院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占比,将学校核定的推免指标统筹分配至各专业。具体分配计划如下:会计学11人、财务管理6人、市场营销3人、人力资源管理3人、金融学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4人、工商管理2人、数字经济4人,共计37人。

、推免生综合考核

1.推免生的遴选方法参照《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6〕15号)的要求执行。

2.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创业成果考核加分应严格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6〕15号)中的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创业成果考核办法》进行计分。

3.根据推免生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初选名单。

五、推免生遴选程序

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1.2026年9月4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院2027年细则和方案,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定和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2026年9月8日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英语过级成绩单、有关创新创业成果证明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至学院教务办(交通大楼204),过期提交材料视为弃权。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2026年9月11日前,学院对申请者资格条件、学业成绩、创新创业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综合排名和公示。上报推免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材料审核与遴选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委监督,纪委指派专员叶鑫老师和李兆琼老师具体负责纪律检查与合规审查。两位纪委老师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须全程列席材料复核、综合测评及面试答辩环节,核验佐证材料的原始性与真实性,并对评分统计、排名生成及名单拟定的集体决策全程实行书面留痕。

推免选拔工作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电话:0731-85222517)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0731-85258572)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0731-85258030)反映。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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