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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4日 来源: 作者: HITS:

为提高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使研究生在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促进学院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以下简称“三助一辅”)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三助一辅”的培养功能,根据有关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及岗位设置原则

(一)岗位职责

1.助教岗位:协助主讲教师完成本科教学辅助工作, 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指导等;

2.助研岗位:协助导师或课题组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调研等工作;

3.助管岗位: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学院做好岗位内相关工作;特设研究生德育助管岗位协助研究生辅导员做好相关工作。

4. 助理辅导员岗位:协助学校、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二)岗位设置原则

1按需设岗,培养为主;

2分类设置,分类管理;

3竞聘上岗,考核评价。

二、申请条件及聘用办法

1.研究生应聘者必须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且身体健康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家困生优先。具备教师要求的能力和相关专业要求,优先安排培养导师的研究生担任其助教。

    2.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或应聘“三助一辅”岗位:

1)当年学业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4) 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

    3.学院每学期初发布“三助”岗位需求信息,应聘者根据学院岗位需求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学院初审后,由学院审批、录用。其中,研究生德育助管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审批。助理辅导员的招聘、录用和考核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部牵头,会同学工系统其他职能部门及学院共同完成。

三、岗位设置

(一)助教岗位

 任课教师申请助教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一学期的课程课时在40个学时以上(含40);

   2.课程选课人数在60人以上(含60人)

   3.课程为必修课(含限选课)

   申请助教岗位的教师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导师助教申请表》(附件2),提出对助教的相关要求(如学科、专业、年级或者是指定自己培养的研究生)。

(二)助研岗位

   研究生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设立助研岗位并由设岗人自行管理,设岗及津贴发放情况送学院研究生学工办备案。

(三)助管岗位

   学院党政办、教务办、研究生办、学工办如需要设立助管岗位,每学期开学初提出申请,由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求,由研究生办、学工办安排。

(四)助理辅导员

   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

    四、酬金分配

   1)根据学期学校划拨的“三助一辅”专项经费和学院筹措的经费确定本学期的助教经费预算。

2)助教薪金安排

1.助教薪金公式:先计算标准学时,再得出每门课程的助教薪金。

           标准学时 = 计划学时 × N × M

           课程薪金 = 标准学时 × 25

1)计划学时即课表上的学时

2)系数N的计算方法

   A  30人以下(包括30):    N=1.0

   B  30人以上—120人以下(不包括30人,包括120人)

   N = 1.0 + 0.012×(人数Y30)

      B  120人以上—200人以下(包括200人)

   N =2.08+0.004×(人数Y120)

      C  200人以上 :           N=2.4

 3)系数M的确定

      A  考核优秀: M=1/3

      B  考核合格: M=1/4(建议去掉)

注:此时,1/3表示助教考核优秀,1/4表示助教考核合格。在进行预算中,应将每门课程先按优秀计算,得出助教薪金的最大值。

若助教薪金的最大值>本学期的助教经费金额,且超过的金额较大,则要适当调减助教课程数量;超过数量较小则可不进行调整。

若助教薪金的最大值<本学期的助教经费金额,则可根据少于的金额适当放宽课程筛选的要求(考虑人数较多的选修课、不考虑副教授级别的要求等),增加助教课程数量。

助教安排遵循学生利益最大化原则,尽量将经费安排得恰到好处,不超支也不节约。

2.助研岗位按月工作量计酬,酬金标准由学院、导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3.助管岗位按月工作量计酬,酬金标准由设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结果确定。

4.助理辅导员岗位按月工作量计酬,酬金标准为1000/月。

 五、助教安排环节

1.在确定了助教课程数量和要求后,填写岗位需求表(见附件3)。再根据岗位数量和教师提出的要求来确定助教人数。

2.优先考虑本学期为研二的学生,如果条件允许的话,符合要求,尽量安排所有申请的学生。

3.安排助教时,首先根据老师要求匹配符合条件的学生,若有缺额再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来安排专业范围内的课程。

4.填写助教安排表(见附件4)。

六、薪金发放环节

1.每位助教填写并打上交考核表(见附件5),根据每位助教的考核表意见, 来确定优秀或者合格,最后计算出每门课程实际的薪酬。

(具体做的上交表格根据当年的三助通知具体进行处理)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级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助课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姓名

 

助课班级及人数

 

助课课程学时数

 

任课教师意见

 

 

 

 

签名:

日期:

导师意见

 

 

 

签名:

日期:

学院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经管学院导师助教申请表

 

姓名

 

课程名称

 

专业

 

联系电话

 

年级班级

 

助教工作地址

 

班级人数

 

助课课程学时数

 

助教要求

 

 

 

 

 

 

学院意见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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