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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长沙理工大学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9日 来源: 作者:申立平 HITS:

 为了加强应用经济学国内一流建设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对标学科建设指标体系及博士点申报条件,应用经济学重点学科现设置学科带头人、资深教授、方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培养对象、学科骨干、学科骨干培养对象等六种类型的人才计划,申报对象为全校教职员工。

一、申报条件与申请办法

1.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申请表》,将签名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给经管学院科研办申老师(联系电话:0731-85256099),云塘文科楼经管院科研办D505室,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为331日。申报人员在填写表格时,请参见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高水平成果培育办法》,严格对标申报。

2. 对于达不到某一级别人才计划的人员,如在考核期内将有达到该级别考核条件的重大成果产出,可以在申请表格中“备注”栏目中注明。学科将酌情跳档聘用并予以支持。

3. 鼓励全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校教师,在人事所在单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申报,但必须书面承诺在下一轮学位点申报和学科评估中,相应成果材料纳入应用经济学学科。

二、申报指标名额

学科带头人限1名,为长沙理工大学应用经济学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的负责人,不另行接受申报。方向带头人限5名,资深教授、方向带头人培养对象、学科骨干、学科骨干培养对象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报。

每人只能申报上述人才计划中的一个计划,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成果材料要求

1. 所有成果必须是应用经济学及其交叉学科领域的成果。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长沙理工大学(学校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可例外)。

2. 为鼓励申报,本次申报的学术成果发表、获奖以及科研项目获批的年限为201311日至20181231日。

3. 学术论文的分级认定按《长沙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认定办法(试行)》(长理工大人〔201812 号)来执行。

四、评审、资金支持与考核

1. 学科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布结果。入选为人才计划后,将与学院、学科负责人两方签订《应用经济学学科人才梯队培养合同书》。

2. 对入选人才计划人员的资金支持及其方式、考核条件等,请参见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高水平成果培育办法》。

3. 考虑到2020年学科评估与学位点申报的需要,此次人才计划的考核期定为一年,即201911-20191231日。

  具体见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2:《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高水平成果培育办法》

     附件3:《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申请表》


 

  

                           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应用经济学学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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