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校园网的健康、文明和安全,依据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长沙理工大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园网上所有发布的信息都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校园网内容的健康和文明。
第二条: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力度。配合宣传部、保卫处对校园网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删除。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报告。
第三条:学院要根据学校规定实际制定和完善校园信息管理办法,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教育教职工,对有害信息不下载、不打印、不传播。
第四条:建立上网用户日志留存制度。对每个上网用户要有上网日志留存。所有联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均须经过用户认证后,才能访问校园网外的因特网资源。
第五条:加强学生在院内上网的监管力度。对学生在实验中心上网要详细登记,包括姓名、学号班级、上网机号、上网时间等,可采取IP登记查询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定位传播信息的计算机及使用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第六条:学院网页应统筹安排,明确上网内容,避免重复信息。为了便于管理,BBS等交互式栏目全院只设立一个,并由学院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个人主页空间申请制度,并完善监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健康和文明。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加强电子公告栏、留言板、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的监管,设立专人负责,注册采取实名方式。对于各栏目版主一经确认,即采取有效进行正确引导,发挥各版主的积极作用,对不能胜任的版主要及时取消版主资格。
第九条:加强文件传输服务(FTP)的管理。对于公众目录及时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时清除。可限制匿名登录量,保证软硬件的安全与高效。
第十条:学院网站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凡收到含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的用户可以向此邮箱举报。对可疑邮件地址要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有害邮件及垃圾邮件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