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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17:42  来源:

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稳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扎实推进“清廉长理”建设,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治“四风”各项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底线意识、红线意识、敬畏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践行勤俭节约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令行禁止

“两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餐饮浪费行为等违纪行为。

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各二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挺纪在前,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0731-85258030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委驻长沙理工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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