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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0日 来源: 作者:教务办

依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建筑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院长  教学副院长  学生工作副书记  学院教务办负责人 学工办负责人  教授委员会成员。

二、专业转出

遵照《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三、专业转入

(1)学院接受名额,各专业接受名额控制在各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的10%以内,其中建筑学专业7人,城乡规划专业3人。

(2)按照原所在专业平均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择优接收。

(3)本院涉及专业为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

四、转专业的遴选办法

(一)遴选对象:

凡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具有资格的2018级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二)考核内容:

面试:综合素养和能力(专业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经历、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学习成绩(大学成绩及高考成绩);

凡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学生个人成绩单(需备注专业排名、专业人数,加盖所在院系公章)以及获奖证书等能体现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平均成绩(60%)+面试成绩(40%)

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面试成绩必须均合格(即60分/满分100分),才有资格进入成绩排名;所有考生的的遴选均严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和预录,并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

预录名单三日内在学院网站和教务办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公示。

转专业工作时间与进程安排见下表。

时间

具体安排

4-5

320

学院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319-22

学生报名:学生向转入学院教务办递交转专业申请表

322-26

学院初审:接收学院初审(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转入专业的基本条件要求),初审合格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3

6

329-4.2

学院考核:接收学院组织学生考核与遴选,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教务处

48

教务处汇总与初审:教务处学籍科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初步审核

 7

49

学校审核: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和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3

412

学校发文: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行文。

8

412-15

新专业报到:学生到转入学院领文件。凭文件先到转出学院办理离院手续、再到转入学院报到。

416

转专业学生选课: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选课。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实施细则由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201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