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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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2日 来源: 作者:

 

 

 

 

本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依据是学校新颁布的《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学院将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审核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审核工作。

一、工作说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0年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0年研究生。

2.学院根据学校的《管理办法》,从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出发,综合考虑上年度招生情况、学科特点及学位点的评估和发展、师资队伍水平、导师科研成果与经费、师德表现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附件2),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结果等均需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3.本次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中,申请人年龄的要求为到2019年8月31日止,近两年科研经费年限为从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学术成果年限为从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4.依据《长沙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 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本次将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由学院科研办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将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8月25日—9月5日,申请人向学院科研办提交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或《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附件4),校内人员往年担任导师者还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请将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发给科研办李老师。

注:新增导师需提交证明材料2份

2.9月6日—9月13日科研办认真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3.9月15日—20日,学校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31-85058936

  

附件:

1.《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

2.《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4.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

5.《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6. 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

    

                                       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16〕3号).doc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docx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 《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选聘表》.doc 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6: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