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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离退休人员特困补助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25日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困难帮扶工作,更好地服务老同志,特制定如下特困补助管理办法。

一、补助对象:本校在册离退休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离退休人员及亲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向离退休中心提出申请:

1、离退休人员因患重大疾病,本年度个人承担医疗费(补充医保赔付后,下同)达10000元及以上,对家庭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

2、离退休人员个人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或患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或药物保证,且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

3、离退休人员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患重病,本年度家庭承担医疗费达30000元及以上,对家庭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

4、离退休人员独自负担并抚养无固定收入的残障子女,家庭生活长期处于困难状态的。

5、离退休人员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需要重点帮扶的。

(二)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列入特困补助范围:

1、两年内因同一理由申请并已给予补助的(本人患重大疾病及残疾,并有高额医疗支出除外)。

2、子女在国外或国内高消费城市生活,未完全尽到赡养义务的。

3、当年受省老干局或学校组织部等上级部门给予困难补助的。

4、申报材料中,佐证材料不实或不能明确辨识困难情况的。

二、申办程序

1、每年1130日前,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离退休人员特困补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离退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实地走访核实。

3、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审核,初定特困补助名单和补助标准(依据离退休人员的困难程度,校内补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4、根据名额指标和离退休人员个人身份,对干部身份的部分报省委老干局申请特困补助(以老干局审核批复的补助名单和补助标准为准,省老干局审核未通过者纳入校内补助)。

5、依校区公示或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并按规定发放。

附:《长沙理工大学离退休人员特困补助申请表

 

长沙理工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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