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被评为2016年度校级“科技工作优秀单位”
2017年02月2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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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被评为2016年度校级“科技工作优秀单位”

2017-02-20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长理工大人〔2010〕38号)、《关于2016年度单位(部门)考评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对教学院、机关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经济目标管理单位进行了2016年年度考评。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土建学院、交通学院、水利学院、经管学院获评为2016年度校级“科技工作优秀单位”。这也是学院继2015年获校级“科技工作优秀单位”之后,连续获得该荣誉。

(科研办、学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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