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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9-03-06 

相关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含省级和校级)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本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检查对象为:2018年立项、2018年以前立项仍未做中期检查或未结题者(未到研究期限且未到研究期限且未申请毕业者可只做中期检查)。请各学院清查并督促相关人员提交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

一、请学院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进展、导师指导、经费使用、研究成果、学术报告总结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审核意见,于2019年4月20日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结题报告电子版中应包含学术报告总结的电子版(含带现场照片的学术报告会情况)。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及所取得成果(发表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各一份,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

3、中期检查报告 、结题报告的电子档命名方式:以学院名称作为文件夹的名称,以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分别命名子文件夹,学生递交材料的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项目名称- 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如:”交通运输学院/中期检查报告/交通运输学院-姚永胜-高液限土地区公路拓宽工程新老路基协调变形规律研究-中期检查报告.doc”。

二、项目结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省级项目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SSCI收录或CSSCI、CSCD及以上等(含扩展版)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

2、校级项目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3、报结题材料前应至少在学院或更高级别举行一次依托项目的学术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预告》(附件8),于学术活动讲座开始前一周的周五发送到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长理研言邮箱(cslgyjsxc@163.com)。结题报告中应包含学术报告情况(含现场照片)。

三、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结题完成,如未完成相关工作,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四、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创新项目可以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但须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完成项目结题。

对于没有按时结题的,学校将停止项目经费开支,对未用完的经费予以追回,相关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三年内不得申报创新项目;对项目完成质量优秀的项目负责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奖励。

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情况调整相关单位的立项数量。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3月5日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附件4: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5: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7: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8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预告表

附件下载请点击:http://www.csust.edu.cn/yjsy/info/1136/46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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