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2009]06号
为了加强毕业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补充规定,请毕业生遵照执行。
1、全体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到课情况与课程成绩挂钩。
2、因面试或其它必须的原因不能上课或离校,须按照《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请假补充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3、全体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保持良好的寝室卫生状况,被学校通报三次的寝室成员,学院将给予其相应的处分,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加重处分。
4、杜绝违章用点和使用大功率电器,注意消防安全。
5、违纪记录将与本人第四学年的德育分、评优及就业推荐挂钩。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办
200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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