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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布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2010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学生就业扶助工作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年12月16日 人气:

院学[2009]09号

依据高校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定义:一般认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结合《201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的相关安排,以及我院贫困生、女生及处分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情况,现将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对直接参与就业的各级人员提出相关工作意见,以最大程度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学院就业工作的相关人员将按照以下工作意见开展相应的就业扶助工作:

一、就业工作主管领导

针对我院就业困难的学生,主管领导要实行逐一跟踪、逐一重点推荐的工作方法。要阐明我院的就业政策、推荐原则和推荐方式,同时要了解学生的就业意向、个人条件和家庭情况,以便安排相关人员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相关指导和就业扶助。

此外,主管领导可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与我院已建立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灵活安排推荐及相关工作,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实现就业。

二、就业专干

学院下设就业办公室,就业专干要针对每个就业困难学生(特别是女生)的特点,在就业信息获取及就业技巧运用上予以指导:

1、简历制作。要针对学生自身情况和不同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有侧重地在简历制作上给予建议,并指导其进行有针对性投递简历。

2、自我推荐。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我,挖掘自身优势、特长,做到有准备、重方法地向用人单位进行大胆的自我推荐,锲而不舍,不轻言放弃。

3、多方向了解就业信息,开阔就业视野,不局限于专业领域内的就业。有目标、有针对性的地搜集就业信息、联系用人单位,开放就业眼界,积极增加就业困难学生(特别是女生)的就业机会。

4、进行谈话。要针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逐一谈话,深入了解学生的具体困难所在,帮助学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正确面对,采取积极有效地办法进行弥补或解决。

三、就业办公室助理

针对目前学院跨校区运行的特点,对于2011届毕业生年级,除安排了学院领导与就业专干的全面协助工作外,就业办公室助理(年级工作小组)的设立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就业困难学生提供了锻炼自我、自主就业的机会,通过岗位上的锻炼,在成长的同时作为就业办公室助理也需有计划地帮助其他就业困难的学生实现就业。

按照就业环节的不同,就业办公室助理将在不同时期、对不同单位,有针对性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把握相关就业的及时动态,必要时可以全程跟踪参与就业困难学生(特别是女生)的应聘过程,以便适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相关专业课程教师

为了能够帮助就业困难学生实现就业,各专业相关专业课程教师可以通过介绍学生前往相关公司单位进行专业实习锻炼的方式,帮助学生累积工作经验,巩固并活用专业知识,提升个人就业条件,甚至以此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该制度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办制定,解释权归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办所有,如其中条款与校级相关就业工作开展要求相冲突时,以学校要求为准,适时将另行修正该制度。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办

200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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