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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布

关于做好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年05月21日 人气:

关于做好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是改善兵源结构、提高兵员质量、增强国防实力的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高标准做好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适龄大学生(含研究生)

二、征集条件

1、年龄要求(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前)

男生: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生:在校生年满18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2、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另外,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三、进程安排

按照兵役登记和确定预征对象、体检和政治考核、预定兵、跟踪管理、征集入伍等五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5月26日前,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组织适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初检初审。合格的确定为应征公民。

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校生填写并打印《应征大学在校生网上报名登记表》、《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毕业生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以上登记表由各学院收齐后交学校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地址:云塘校区二办B区405办公室;电话:85258158;联系人:练黎旋)。以上申请表由各学院收齐后交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云塘校区二办B区402办公室;电话:85258162;联系人:宋国宁)。

应征学生报名时,每人准备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第二步。5月27日至29日,统一组织预征对象进行体检。6月1日至10日,组织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第三步。6月11日至15日,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预征兵。征兵办、高校与学生签订入伍协议。

第四步。8月底前,兵役机关和学校对已确定为预征对象和预定兵大学生的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双向联系、思想汇报和外出请假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预定对象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

第五步。8月25日至9月初,组织复查复核,正式定兵并交接起运。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及时掌握大学生应征动态。要认真实施征兵步骤,不延迟、不拖沓,严格按时并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各学院要结合“爱国、爱校、爱家”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使大学生牢固树立保家卫国、当兵光荣的坚定信念。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将传统载体与新媒体有机结合开展征兵宣传,提高工作实效。要作好政策解读,让每一名大学生都熟知国家对大学生参军入伍实施的优惠政策,解除大学生的思想顾虑。

(三)把好入伍大学生政审关。各学院要对应征大学生的政治思想及行为表现进行严格审查,将政治立场坚定的大学生送入军营。

长沙理工大学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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