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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1月08日 人气: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在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要求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进行。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达到真正触及每位党员的思想灵魂,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抓好整改的目的,组织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二、对象范围

全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月30日之前完成

四、程序步骤

   (一)做好会前准备

1、组织学习(1月9日)。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2、开展谈心谈话(1月10-12日)。支部书记要安排时间逐一和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以诚相见,达到谈透问题、沟通思想的目的。

3、撰写简要的发言提纲(1月12日-20日)。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要撰写简要的发言提纲结合整顿支部软弱涣散问题情况,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的发言提纲由院党委审查把关。

   (二)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召开支委会(1月16日)。认真做好开好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支委会要根据平时听取意见和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支部每名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支部书记要传达学院党委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

2、召开组织生活会(1月23日)。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由党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

(2)个人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批评,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党员民主评议表》(附件1)。

   (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摆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

   (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步意见,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

   (5)上级点评。学院党委到会指导的同志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提出要求。

   (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长沙理工大学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2)的方式,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由学院党委统一掌握汇总,存档备查。

   (7)表态发言。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点评情况和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表态发言,重点表明整改态度、明确整改意见。

   (三)准确把握民主评议的标准和评议结果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其中优秀党员评定比例应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10%以内。对表现优秀的党员,学院将进行表彰。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学院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因均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参加党支部民主评议。学院党委将派人参加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工作。

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学院党委审核把关。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会前准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学院党委存档备查。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党员民主评议表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长沙理工大学党员民主评议表

(2017年度)

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工作单位及党内外职务

党员个人小结

党员自我评价

党支部

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党总支部

审查意见

              

 

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分党委

审批意见

 

 

分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1、“党员自我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2、“党支部意见”指支委会在党内民主评议和党外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与综合所形成的、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过的意见。

3、“党总支部审查意见”指各分党委下属的党总支部对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的审查意见。

4、凡被评为合格、基本合格党员的,此表由所在支部保存;评为优秀、不合格党员的,此表一式三份,分党委、党员所在支部、本人档案各一份。

附件2:

长沙理工大学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样表)

 

※※(单位)※※ 党支部               2018年   月   日

                                      参加测评总人数:

       测评等级

姓名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注:请在评议等次栏中,选择你认为合适的等次打“√”

 

 

 

 

 

附件3:

长沙理工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2018年   月   日

分党委名称(盖章)

党员总数

合  计

其中正式党员数

其中预备党员数

其中处级

领导干部数

参加评议党员

人数

教职工

学  生

未参加评议人数

教职工

学  生

优秀党员人数

不合格党员人数及

姓名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