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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教电[2010]301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迎新工作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报到必须由学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2、新生入学报到时各学院应根据学生持有的录取通知书(入学信息卡)、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审核学生身份。
3、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可借助“新生入学注册系统”(210.43.201.166/zc/)进行入学注册、学生检索、身份验证、名单打印等操作。
二、新生报到信息汇总
1、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应通过“新生入学注册系统”对新生注册(凭录取通知书上的考生号)。
2、各学院学工办应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打印盖章,于9月6日16点前提交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5219539(兼传真)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在新生入学报到一周内,各学院学工办应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应根据学生持有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并结合“迎新报到系统”提供的学生电子档案,认真校验学生身份的真实性。
3、如发现学生身份信息与电子档案不一致,则立即将情况反映至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处、学工部、监察处调查取证,并做出处理意见。
四、特殊问题处理
1、录取通知书遗失的新生须先到招生就业处迎新现场办公台领取“录取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因故要推迟报到的,必须书面向所属学院学工办办理请假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学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3、学生因特殊情况须请假时间超过一周,或办理休学等学籍管理手续的,必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后,方可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按程序办理。
长沙理工大学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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