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营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955
一、专业简介及研究方向
“食品与营养”专业学位是以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填补行业高层次应用人才缺口、加快食品产业技术升级为导向,以研究食品的加工属性及营养属性所依托的科学理论与工程技术为基本内涵的专业研究生教育项目,具有多学科融合、综合性强、侧重于应用的特点。食品与营养专业学位是一种具有食品职业背景、与食品产业和营养健康产业任职资格相关联的专业性学位类型,是培养现代食品高层次应用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发展食品与营养专业学位是适应我国食品产业升级的需要,也是我国农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服务领域主要有农产品贮藏与保鲜、食品加工、食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营养与健康、餐饮服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检测与检验、执法与管理等部门。
长沙理工大学食品与营养专业,以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和生物工程学科为依托,2023年开办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我校食品与营养专业学位点于2024年获批。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58人,其中博导12名,硕导39名,形成了一支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领衔、湖南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为骨干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拥有“稻谷及副产物深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共建)、“细胞化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水生资源食品加工”、“预制菜”、“湘味餐调智造与质量安全”湖南省工程中心等省部级平台6个,主办有CSCD、中文核心期刊《食品与机械》。本硕士点紧密结合国家对食品与营养学科的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长沙理工大学的工科优势,涵盖“食品加工工程”和“食品营养与健康”两个专业领域,下设“区域特色食品加工”、“粮油工程”、“食品功能因子挖掘与制造”和“农产品营养与安全分析”四个特色科学研究方向,直接服务于国家和地方居民大健康产业,形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工程人才培养模式,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支撑。
学科主要专业领域、方向如下:
序号 |
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1 |
食品加工工程 |
区域特色食品加工 |
2 |
食品加工工程 |
粮油工程 |
3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食品功能因子挖掘与制造 |
4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农产品营养与安全分析 |
二、培养目标
本领域是与功能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加工与制造、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与监管、营养与健康食品开发等领域任职资格紧密关联的专业学位,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度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根植家国情怀和敬业精神,具有食品科学、食品加工及食品营养等系统的专门知识、实践技能和业务管理能力,了解学科前沿、研究进展及发展趋势,熟悉解决本领域产业问题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具备解决产业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学生应掌握食品与营养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食品与营养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
4.培养具有高度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根植家国情怀和敬业精神,具有食品科学、食品加工技术及食品营养的基础理论、实践技能和业务管理能力,能够承担本专业相关实践工作,了解学科前沿、研究进展及发展趋势,熟悉解决本领域产业问题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具备解决食品产业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科技文献与资料;
6.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但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组指导制度。导师组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组成,校内导师为第一责任导师,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工程经验的校内导师担任,负责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工作涉及的学术内容。企业导师由工作在研发生产一线,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和研究生指导经历的企业技术专家担任,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和学位工作涉及的工程实际内容。导师组共同负责研究生思想品德、学风和职业素养教育,应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及时协商解决研究生指导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工作”的方式,培养环节按照“0.5+0.5+0.5 +1.0+0.5”的方式安排,具体为:第一学期(0.5年)主要完成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学习;第二学期(0.5年)完成专业课程、选修课程学习;第三学期(0.5年)开展专业实践和学位工作选题,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第四-五学期(1.0年)完成学位工作并取得相关成果;第六学期(0.5年)完成学位工作总结和学位申请材料准备、学位申请审核、答辩和授予。其中,第2个0.5年与第3个0.5年的安排次序可互换。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可在学期间完成。
4.注重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能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建立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更多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和专题式等教学方式,重视和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和个性健康发展。
四、学制与学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休学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对学制有明确规定的以教指委要求为准。
2.原则上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研究、撰写及答辩的时间要求不少于1年。
3.最低学分要求如下。
总学分 |
课程总学分(26学分) |
必修培养环节学分(14学分) |
学位基础课 |
选修 课程 |
专业 实践 |
学术活动 |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开题 |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中期检查 |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预答辩 |
公共 基础课 |
专业 基础课 |
45 |
5 |
12 |
9 |
6 |
2 |
2 |
2 |
2 |
第二课堂5学分 |
注:1.学生至少获得第二课堂5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2.非全日制学生不要求修读第二课堂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环节)名称 |
学分 |
开课 时间 |
备注 |
学位基础课
|
公共 基础 课 |
G121100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Ⅱ |
必修 5学分 |
G12110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Ⅰ |
G1311003 |
工程硕士英语 |
2 |
Ⅰ |
专业基础课 |
Z2011003 |
高级生物化学 |
2 |
Ⅰ |
至少选 12学分 |
Z2011007 |
现代仪器分析 |
2 |
Ⅱ |
Z2011008 |
高级微生物学 |
2 |
Ⅰ |
Z2011009 |
实验设计与数据处理 |
2 |
Ⅰ |
Z2011011 |
高等食品化学 |
2 |
Ⅱ |
Z2011012 |
营养流行病学 |
2 |
Ⅰ |
Z2011013 |
食品毒理学 |
2 |
Ⅰ |
Z2011014 |
食品物性学 |
2 |
Ⅰ |
Z2011015 |
食品高新技术 |
2 |
Ⅱ |
Z2011016 |
生化分离技术与应用 |
2 |
Ⅰ |
选修课程 |
专业选修课 |
Z2012003 |
分子生物学(双语) |
2 |
Ⅱ |
至少选 9学分 |
Z2012008 |
现代食品营养学 |
2 |
Ⅰ |
Z2012009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题 |
2 |
Ⅰ |
Z2012015 |
食品安全专题 |
2 |
Ⅰ |
Z2012016 |
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 |
2 |
Ⅱ |
Z2012018 |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题 |
2 |
Ⅰ |
Z2012019 |
现代纳米材料应用技术 |
2 |
Ⅱ |
Z2012020 |
营养基因组学 |
2 |
Ⅱ |
Z2012021 |
现代发酵工程及应用 |
2 |
Ⅱ |
Z2012022 |
功能性食品研究、开发与应用 |
2 |
Ⅱ |
Z2012023 |
粮油与植物蛋白工程 |
2 |
Ⅰ |
职业素质课程
|
G1312001 |
英语口语 |
2 |
Ⅱ |
Y5012003 |
专利申请实务 |
1 |
Ⅰ/ⅠⅠ |
Y5012004 |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
1 |
I/II |
Y5012007 |
工程伦理(在线课程) |
1 |
Ⅱ |
第二课堂 |
G1912500 |
体育 |
2 |
Ⅰ/Ⅱ |
至少选2学分 |
G1512500 |
美育 |
2 |
Ⅰ/Ⅱ |
G1312500 |
第二外语 |
2 |
Ⅰ/Ⅱ |
Y5012500 |
劳动教育(社会实践) |
1 |
Ⅰ/Ⅱ |
必修 |
Y5012501 |
入学与毕业教育 |
0.5 |
I/VI |
Y5012502 |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 |
0.5 |
Ⅰ/Ⅱ |
Y5012503 |
形势与政策 |
0.5 |
Ⅰ/Ⅱ |
Y5012504 |
就业指导与心理健康 |
0.5 |
I-VI |
必修环节 |
|
专业实践 |
6 |
III/IV |
|
|
学术活动 |
2 |
I-VI |
|
|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开题 |
2 |
III |
|
|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中期检查 |
2 |
IV |
|
|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预答辩 |
2 |
VI |
|
注:1.英语实行免修申请制度。
2.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由导师和学院负责检查和审核。
3.未列明仅限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修的课程都可选修。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专业实践、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开题、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预答辩。
1.学术活动,计2学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进行一定的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内容包括:导师指导下的讨论班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国内外学术会议、国内外访问讲学等。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应做不少于一次的学术专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参加不少于10次学术活动次数,由指导教师负责考核,不合格者需要重做。最终成绩不合格者,计0学分。
2.专业实践,计6学分。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标准、相关技术和职业规范等的有效途径,是研究生结合工程实际开展学位工作选题的重要阶段,也是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协商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和考核要求,能够满足培养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需求,应包括相关领域工艺要求、操作流程、生产标准、工程规范、工程伦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训练内容,并在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与研究生的培养方向相一致,与研究生的学位工作选题有较紧密的关联,通过专业实践,使学生明确选题方向。专业实践内容还应体现所解决工程问题的成效,包括技术或管理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专业实践方式可采用如下几种灵活方式: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结合论文工作到现场进行专业实践;进入企事业单位,参与科研或工程项目、技术岗位锻炼以及其他形式实践等;在校内参与导师的科研、现场调研及实验研究。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替的方式进行。
不参加专业实践或未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答辩。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实践环节完成后,填写专业实践考核表,考核合格计6学分。
3.文献审查
硕士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至少40篇,外文不少于50%,近5年不少于50%),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学院在第2学期结束前组织文献审查,对学生文献阅读情况进行考核,审查未通过者须参加二次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开题。
4.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开题,计2学分。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开题,完成后研究生在系统内填写开题报告内容及开题情况等,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研究生应在第3个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计划及目标、主要技术(理论)难点及拟解决方案等,并制定出具体的论文或实践成果实施计划;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少于5000字,文献阅读数量应达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所占比例为40%以上;除保密论文和实践成果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须邀请3~5位在相应研究领域有所建树的教师或专家参加论证并写出评语,经学院研究生考核小组研究同意、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交研究生院备案;开题报告合格者计2学分。不合格者二个月后重新开题,再次不合格者此项计0学分。
5.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中期检查,计2学分。
在第4学期结束前,以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由本学科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检查组对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计划进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不相符的部分,请说明原因;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论文或实践成果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中期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工作,完成后研究生在系统内填写中期检查情况备查;未通过者将延长其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工作时间,并推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时间。
6.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预答辩,计2学分。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预答辩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学位实践成果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第6学期开学初完成。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正、副教授/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预答辩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或学位实践成果答辩。
七、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
学院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学院具体情况,针对本领域申请学位实践成果标准及学位论文质量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工作量等制定具体要求。学位申请人员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位硕士论文强化应用导向,须与实践紧密结合,可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或学位论文等多种形式,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结果应对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反映硕士学位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掌握的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申请学位实践成果或学位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实践成果
1.实践成果水平
硕士学位的实践成果应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体现专业实践的综合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技术难度和先进性能反映出该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明确已掌握食品与营养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要求实践成果具有可落地性,能服务于行业或社会需求。
2.申请实践成果的要求
学位申请人员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达到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要求:
① 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申请专利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
② 牵头或参与制定团体标准(排名前8)、地方标准(有效名次)、行业标准(有效名次)、国家标准(有效名次)。
③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为有效名次。
④ 主持科研项目≥1项,其进校经费≥5万元。
⑤ 项目成果转化。成果转化经费≥10万元,研究生为项目主持人或者导师为项目主持人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完成人。
⑥ 本人作为主编或主要参编人员出版省级及以上学术专著(由省级地方及以上权威出版社出版,5万字以上,且有具体章节说明,下同)。
3.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撰写格式规范
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撰写格式规范符合GB7713~87国家标准和长沙理工大学统一要求,内容中的图表、格式规范,文字精练,字体参照学位论文的要求。
4.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工作量
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必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合作项目应明确以本人为主完成的部分。内容篇幅不少于3万字(不包括目录、参考文献和致谢等内容),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所占比例不少于40%。
5.学位实践成果答辩
学位实践成果答辩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长沙理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一般应有外单位的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中必须有1名为外单位行业专家。答辩合格者,授予本专业硕士学位。
6.申请学位实践成果提前答辩的要求
学习成绩和实践成果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提前毕业:
① 获得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项。申请专利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
② 牵头制定团体标准或参与制定地方标准(排名前5)、行业标准(排名前5)、国家标准(有效排名)。
(二)学位论文
1.学术水平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其技术难度和先进性能反映出该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明确已掌握生物与医药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创造性成果
研究工作中要有一定的新观点、新见解和新成果,鼓励创新,对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科研成果,等同于公开发表论文的要求。
3.学位论文的格式规范
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符合GB7713~87国家标准和长沙理工大学统一要求,论文的图表、格式规范,文字精练,字体符合学位论文的要求。
4.学位论文的工作量
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合作项目应明确以本人为主完成的部分。学位论文篇幅不少于3万字(不包括目录、参考文献和致谢等内容),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所占比例不少于40%。
5.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
研究生本人必须以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二发明人发表论文/授权发明专利,且第一单位/专利权人署名必须是长沙理工大学,“发表论文”指已正式发表或尚未刊出但已有正式录用函的论文。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达到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
① 在北大中文核心收录期刊及以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② 获得授权中国/国际发明专利≥1项。
6.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一般应有外单位的专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中必须有1名为外单位行业专家。答辩合格者,授予本专业硕士学位。
7.申请学位论文提前答辩的要求
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表现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提前毕业:
① 在校定A1及以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② 获得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项。
发表论文应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申请专利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