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9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专题集中学习。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向永生主持会议,副院长周杰领学,副院长胡海军、党委委员仝青山作中心发言,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周杰在领学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怎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要深刻把握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领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依法治理等精髓要义,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学院科研组织、学术治理和治理效能的具体举措。
胡海军在中心发言中表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是第一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党内法规,要准确把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的实践要求。在学院工作中,要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加强课程思政和规范管理,提升法治育人实效。
仝青山在中心发言中指出,加强社会治理是关系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任务,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基础。要深刻领会并全面落实党的领导、更好凝聚服务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法治与诚信建设、紧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的实践要求。结合纪检和工会工作实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持续为基层减负,畅通教职工诉求反映渠道,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以务实作风有力服务学院发展大局。
向永生在总结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贯通起来。学院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制度执行、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师生发展上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院党委班子成员依次作交流发言,结合分管工作分享学习认识与心得体会。
(图、文/马静 一审/王芳 二审/郑忠辉 三审/向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