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管理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5年10月28日 | 点击次数: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5-10-28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课程教学是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途径,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为更好地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关于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和《长沙理工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和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以学科为本,体系优化,层次分明”的课程建设原则,从研究生培养的需求入手,理清学科的研究特色,交叉学科之间的关系,把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建立课程体系的出发点,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设计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科学设计课程分类,继续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强化培养学院责任,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规范管理,鼓励特色发展,力图通过课程体系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兼顾学术性、应用性、探究性的研究生课程体系,继而形成与每位研究生适切的“个体课程体系”。

二、现状分析

我校从198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目前已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拥有完整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和研究生培养体系,学位点涵盖工、理、管、经、文、法、哲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共开设博士研究生课程51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793门。共开设博士公共课程6门,硕士公共课程14门,双语课程24门。学校共有研究生任课教师950人,所有任课教师均要求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历。学校一直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课程教学体系。

1、按照一级学科的要求进行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学校2014年对所有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要求以学科最新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为依据,着力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同时制定了新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标准,要求对各单位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考核方式作出明确要求。目前,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均已上网公布,供师生查询,并作为教学评价的依据。

2、课程选课和课程教学考核制度较为完善。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的个人计划制订、课程选课及课程考试成绩均在系统内完成。要求导师和学院对研究生个人计划和选课进行指导,并签字认可。要求教师在课程教学大纲中对课程考核方式进行明确说明并严格执行。

3、重视课程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学校制定了相关文件制度,对研究生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进行立项资助,并对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2014年立项校级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9项。资助校级精品课程12门。

4、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初步形成。学校于2010年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并制定了研究生督导工作、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等相关制度。目前共聘请了12名拥有丰富教学和研究生指导经验的督导专家,对课程教学、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和评价。

但是,对照课程建设目标,我校在课程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1、课程体系设置需进一步优化。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不够明确,存在因人设课的情况。跨学科课程开设数量较少,研究方法类、学术实践类、研讨类和双语课程开设数量不够。优质的课程资源不足,未建立开放性、竞争性课程设置申请机制。

2、课程准入与退出机制尚未建立。尚未建立新开课程的申报和审查机制,课程开设标准未明确。对已开课程的设置情况与教学效果评价较为分散,未形成完备的审查制度。对于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未制订相应的调整或退出方案。

3、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尚未完善。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教体系未完成建立,研究生督导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和指导还较为分散,未建立完善的标准。

三、建设内容

1、合理设定课程目标,构建科学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课程或课程内容的排列组合结构,是课程之间的内部构成与相互关系,课程体系的设置和实施与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紧密相联。我校研究生课程类别有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不同的课程类别具有不同的课程目标,通过合理设定课程目标,构建科学课程体系。

1)学位课程分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的设置强调基础性和普适性,拓宽和加深理论基础,加强对研究生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的培养。改革基础英语课程教学,探索以专业英语课代替基础英语课,集专业能力、阅读能力、口语能力提升为一体的研究生英语课程设置。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设置,增设反映当代学科前沿、富有创造性、适应学科交叉的高水平课程、双语课程及外聘教授开设的全英语课程,开设学科间交叉研究方法的方法论课程,开设文献综述课程,融合课程内容,精简课程数目。

2)非学位课程即选修课程,应结合研究方向设置,内容涉及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最新成果,重视新概念、新思维、新动态。课程适应知识结构的个性化发展要求,适应不同类型的培养模式和专业研究方向需要。探索开设国际化课程与实用性课程,加大研究生选课的灵活性,通过开设专门的国际教育课程、注重国际主题研究的新课程、国际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和前沿问题的研究课程、地区性研究课程,培养一批拥有国际观念和意识、理解各国文化传统、通晓国际规则的人才。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一些指导和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课程,开设提高研究生动手能力的实验课程,并且和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参与课程开发与建设。

3)加强工科的数理基础,优化课程体系。我校是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与其他学科门类相比,工科的学生需要比较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课程基础,数理基础课程是其他学科所需的重要的基本工具和方法,为今后的进一步学习和科学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课程体系构建中,增加本学科理论基础所涉及的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课程,及时更新课程内容,突出数理课程的学科背景。

4)允许研究生跨专业选课,探索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机制,实现学科间知识的交叉。允许研究生根据兴趣和爱好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课,允许不同专业学生教育资源共享。给研究生课程学习以更大的自主权,允许研究生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导师及管理部门协调制定适合个人的课程学习计划,学习年限的长短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实现个性化培养。

2、科学整合课程资源,整体优化课程结构。

1)统筹各学院、各学科、社会的课程资源,加大课程开发投入力度,建立开放性、竞争性课程设置申请机制。在学校层面整合一级学科课程资源,实现一级学科下不同学院之间的课程开发与互选。开设短而精的课程和模块化课程,扩充培养学院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的实践性课程,开设网络课程。调动教师、学生、教育工作者参与课程开发的积极性,以课程开发促课程资源整合,适时更新课程内容,整体优化课程结构。

2)严格审核课程内容,规范课程教学大纲。对于申请开设课程的负责老师,根据校及学院的要求撰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中包含教学主要内容及对学生要求、教学方式、教学目的、先修课程、适用专业、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参考教材及学生必读参考资料等。由学科负责人或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反复审核,保证所开设课程的科学性。为保证部分课程内容的前沿性,每学年对部分学科的培养方案进行微调。

3)加强实践环节,营造良好的学术和创新氛围。除了课堂内的课程,还对研究生的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科研训练、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等实践环节规范考核内容和完成时间节点作出明确要求。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学术沙龙、科研课题等,这些活动课程在课程内容和组织方式上具有前沿性、自主性、探究性、开放性等特点。通过实践环节,可以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营造良好的学术和创新氛围。同时建立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为研究生提供学术交流、自主进行实践创新的平台,在校外设立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鼓励研究生到相关的科研院所和大型国企、民营企业等进行科研项目训练等,提高研究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4)优化课程结构,坚持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并重,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坚持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并举,优化研究生知识结构;坚持人文课程与科学课程结合,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坚持系统课程与权变课程的结合,提高研究生课程质量;坚持学分制与学科制的结合,深化研究生课程改革。

3、严格课程开设审查,建立课程准入机制。

1)建立完善新开设课程申报、审批机制,明确课程设置标准,坚持按需、按标准审查课程。对于申请新开设课程,应从课程的目标定位、适用对象、课程内容、教学设计、考核方式、师资力量、预期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2申请设置的全部研究生课程应由任课教师撰写课程论证报告,由学科对课程进行准入审查,审查通过方能列入培养方案。论证内容包括:反映知识结构的内容,体现培养目标的能力要求,教学大纲,学时学分,开课学期,主要参考书。建立研究生核心课程及教师竞争上岗、滚动建设、科学评估制度,强化课程教学在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作用。

3)对已设置课程的开设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定期审查,保证课程符合培养需要、保持较高质量。除管理部门和内外部专家外,注意吸收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参与课程审查。对于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调整,对于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课程提出改进要求。对于无改进可能或改进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及时调整任课教师另行开设或停止开设。

4)对课程的最少选修人数做出限制,若课程注册人数未达到一定人数,该课程在本学期不予开设,若两年内均未达到开课人数,以后该课程将不再开设。对于以前设置过的课程,因故(无人选课、选课人数少、教师出国进修等)连续两年及以上没有开设的课程,原则上禁止列入。对于通过论证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在教学中抽查5课时到课率不足50%的课程下一学年暂停开课,经整改后才能重新列入培养方案。对公共基础课每个班的选课人数上限做出规定,通过增设班级提高教学效果。

4、改进课程教学方法,提升课程教学水平。

1) 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根据学科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和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凝练课程内容,加大课程的教学训练强度。重视通过对经典理论构建、关键问题突破和前沿研究进展的案例式教学等方式,强化研究生对知识生产过程的理解。加强方法论学习和训练,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案例式、以问题为本等丰富的交互式教学形式,采用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以“解决问题—获取知识—解决问题”的课程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新模式。

2)建立课程建设的网络平台,大力加强网络课程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构建网络教学平台。在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变革,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支持服务。构建研究生课程学习支持体系,为研究生提供个别化的学习咨询和有针对性的课程学习指导,开展各类研究生课程学习交流活动加强教学服务平台和数字化课程中心等信息系统建设,对研究生课程学习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3) 加强师德与师能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能力。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政策措施,引导和要求教师潜心研究教学、认真教书育人。明确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要求,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与服务。支持教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实施新、老教师结对制度,充分发挥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设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有计划地开展经验交流与培训活动。尊重研究生的主体地位,鼓励研究生参与教学设计、教学改革,督促研究生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做出客观评价。注意营造良好的学术民主氛围,促进课程学习中的教学互动。重视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发掘提升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求和指导研究生积极开展自主学习。

4)加大研究生教研教改课题项目和精品课程等课程建设项目的资助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和经费使用的检查、监督,注重教改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的实际应用效果,并将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立项、结题情况与年度考核、专业职称评定等结合起来。

5、完善课程教学考核制度,规范课程教学管理。

1)创新考核方式,严格课程考核。根据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等的特点确定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研究生基础知识、创新性思维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重视教学过程考核,加强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的紧密结合,通过考核促进研究生积极学习和教师课程教学的改进提高

2 严格实施课程学习综合考核制度。根据相关文件制度,在研究生中期考核环节中,对研究生经过课程学习后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进行综合考核。对于综合考核发现问题的,指导教师和培养指导委员会要对其进行专门指导和咨询,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课程补修或重修,确有必要的应对培养计划做出调整,不适宜继续攻读的应分流或淘汰。

3)严格课程教学管理。各培养学院要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学院的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办法严格教学管理。已确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必须按计划组织完成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替换任课教师、变更教学和考核安排、减少学时和教学内容。研究生课程开课前,教师应按照课程设置要求、针对选课学生特点认真进行教学准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对课程各教学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形式做详实安排,对学生课前准备提出要求和指导。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课程教学大纲上网以便学生查询,同时作为开展教学和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

4) 完善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科学的研究生课程评价标准,定期实施课程评价。建立以教学督导为主、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监督机制,对研究生教学活动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实施教学评价,保障课程质量。为保证研究生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加强对任课老师的监督管理,及时改进教学内容,要求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通过研究生教育系统实现研究生评教,对所选对每门课程做出教学评价。评教主要根据教风师德、教学规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五个一级指标,以及若干二级指标进行评价,同时学生可以通过留言方式对任课教师指出其他意见或建议。研究生院将评教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反馈给相关学院老师,以便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反馈及时调整教学。注重通过评价监督发现优秀教学典型和进行经验推广。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和国际认证组织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加强过程评价,变期末教学评价的终结性评价为期中、期末两次教学评价的过程性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将研究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使课程教学质量的改进过程成为“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良性过程。

同时,为了保证我校各类课程的授课质量,加强对开课教师的培养和管理,严格把关开课教师水平,对于青年教师新开设研究生课程,需要先进行试讲,由研究生督导组专家对其讲课水平进行考核评估,对授课内容、授课技巧等方面进行指导,试讲通过后才能正式开课。

四、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2015年我校将举行研究生教育大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通过定期举行的研究生工作例会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课程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广泛参与的各类培训会议,通过学习讨论,改变普遍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观念,强化学校、学院以及任课教师的课程建设责任意识,把课程建设作为学科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课程质量作为评价学科发展质量和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指标。

2、科学论证,整体优化。对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进行全面的诊断,突出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课程体系设计、课程设计开发审查、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教学管理等所有课程建设工作,都要以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论证的依据、评价的依据,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此为中心形成合力。课程建设工作,不能停留在确定培养方案中的一组课程清单,而是要从培养方案上的课程清单落实到一门一门具体课程的建设和管理上,包括每一门课程的论证、审查、设计开发和教学管理等,使得课程建设的效果,能够通过一门门课程,最终体现在研究生身上。将课程体系设计从只重视建设少数核心课程扩展到重视建设各类课程。从课程体系的设计来看,不同类型的课程担负着不同的功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课程之间是存在差别的,但对课程的质量要求则不能差别对待。培养学院对于各类课程,包括公共课、核心的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其他选修课等,都要给予重视和把好质量关。

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是培养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应充分发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指导委员会在课程建设立项、审核和监督等方面的职能,将课程建设与院系所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相结合。在立项阶段,应该根据学科整体发展需求,在学院、学科层面予以充分论证。

研究生是课程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因此,还应充分发挥研究生在课程建设中的监督、评价职能。

3、建章立制,夯实基础。按照课程建设的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清理、评估和完善。目前,我校在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的指导审查,课程学习综合考核,教师课程教学大纲公开,课程教学的评价监督(包括督导检查与学生评教),教研教改研究和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已制订相关制度并实施。在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制定以下制度和机制:课程体系设计和优化机制,新开设课程审查制度,已开设课程定期审查制度,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服务支持制度等。

 4、加大投入, 奖惩结合。 学校将统筹使用各类经费,加大对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激励与支持,完善课程建设成果奖励政策,对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提高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在教师薪酬结构中,特别是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比重。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成果、工作量以及质量评价结果列入相关系列教师考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同时,把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和院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评价指标权重,提升课程教学工作地位。

五、时间安排

1、论证准备阶段。(201411月—20154月)

1)组织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各学位点负责人和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进行全面论证和诊断,对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课程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课程体系优化和课程开设审查等初步意见。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教师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综合评定结果(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质量、研究生教学改革情况及课程教学评价结果等)纳入到学校整体考评体系中。与人事处沟通,将评定结果与教师的年度考评和职务评定及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挂钩,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将评定结果与教师专业职称评定挂钩;与计财处沟通,统筹研究生课程建设经费,并加强课程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等建设经费的管理。

2、宣传发动阶段。(20155-8月)

1)通过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研究生工作例会和各类培训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讨论各项文件制度的初稿,并征求修改意见。

2)发挥文件制度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改变普遍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的观念,树立学校、学院、教师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意识。

3、完善制度阶段。(20159-20169月)

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课程建设内容和要求,完善或制定相关制度和机制,形成各项制度文件的讨论稿。

1)完善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教师、学院的考评工作结合的机制,完善教学成果奖励机制。1年内达到建设要求。

2)继续资助教研教改课题和精品课程建设,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鼓励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建设优质课程,并将研究成果上网公示、推广。1年内达到建设要求。

 3)完善研究生的课程选课制度和课程考核制度。督促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订、课程选课、课程学习及交流等加强指导,提供个性化化服务。根据课程需要,改进考核方式。完善研究生中期考核中对课程教学的相关要求。1年内达到建设要求。

4)完善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监督、评价机制。继续发挥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的作用,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进行监督;督促研究生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1年内达到建设要求。

 5)对课程体系进行全面整体设计和优化,要符合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着力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1年内达到建设要求。

6)对已开设课程按照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对教学评价差、质量不高等课程进行整改或停课。对新申请课程应按照文件制度的相应标准对课程和教师进行审批后才能开设。1年内达到建设要求。

4、全面落实阶段。(201610-201810月)

1)正式出台各项文件制度,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供依据和标准。

2)根据目前我校实际情况,对照文件精神要求,对目前已经实施的工作,继续完善和推进;对还未开展或尚有差距的工作,加大建设力度。通过2年达到建设目标。

五、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

1、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校研究生教育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的设计与实施。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担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党、政)为副组长,各学科(学位点)主要负责人、教授等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课程教学方案的组织实施。

3、学校根据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在财务年度预算中单列专项经费,确保研究生教育改革经费投入到位。

附件:

1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建设项目

序号

课程建设项目

数量

经费(万元)

1

精品课程

5

15

2

国际化课程

5

15

3

公共基础课程建设

3

9

4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建设专业基础课程建设

5

15

5

非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程

建设

7

21

6

研究生学术论文写作、学术报告能力培训和学术道德培养

10

10

合计

 

35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