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职责

学院分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2014年11月28日 | 点击次数:
学院分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2014-11-28

1、在校工会和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学院工会的全面工作。

2、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

3、紧紧围绕校工会工作要点和学院的中心工作,落实各项决议,开展各项活动,当好校工会和学院党总支的助手和参谋,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定期召开学院工会委员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总结工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学院工会的工作水平。

5、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及时向学院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院帮助解决。

6、加强学院工会队伍的建设,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7、负责筹备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提案落实情况。

8、定期向上级工会和全院教职工报告工作,争取上级工会的指导,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9、完成校工会和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