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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技能及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教学竞赛通知》要求,学院拟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参加人员

各系(中心)推荐2—3名承担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参加比赛,鼓励中青年教师优先参加。人数在20人以下的系(中心)推荐2名教师,分别参加课堂教学竞赛和信息化教学竞赛;人数超过20人的系(中心)推荐3名,两种竞赛类型都须有老师参加。

要求全体教职工参加,不参加比赛的教师参与评分和投票。

二、组织实施

为做好组织工作,学院成立竞赛领导小组、竞赛评审专家组和竞赛组织工作小组:

(一)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刘其城

副组长:唐立军

成员:刘新海、周庆华、彭润伍、鲁耿彪、唐贵平

秘书:任鹏

(二)竞赛评审专家组

组长: 张振华

副组长:厉江帆

成员:贺慧勇、史向华、彭润伍、黄祖洪、曾晓英、程芳、李亚捷

秘书:曾熙宏

(三)竞赛组织工作小组

组长:刘新海

成员: 张晖、曾熙宏、章顺应、胡滨、卢丽莉

秘书:张晖

三、日程安排

(1) 参赛教师须在4月3日之前将竞赛课程、教学竞赛类型报教务办,并提交PPT、教案(或教学设计)等有关参赛文档;

(2)比赛时间初步定于4月10日下午2点,并根据竞赛成绩推荐校级参赛名单。

四、竞赛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讲课时间20分钟;

3课堂教学竞赛和信息化教学竞赛评分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8年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教学竞赛通知》中的“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doc”和“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doc”。

五、竞赛评奖及奖励

(1)除参加比赛的教师外的全体教师参与评分和投票,根据平均分或票数确定教师竞赛名次;

(2)在所有参赛教师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6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4名(奖金400元),且颁发获奖证书。

六、校级竞赛人选推选办法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在获奖教师中择优推荐2人分别参加学校课堂教学和信息化教学比赛。往届已获得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课堂教学竞赛;已获得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竞赛或信息化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信息化教学竞赛。

 

附:《关于开展2018年长沙理工大学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教通字〔201814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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