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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规定》要求,学院定于11月30日前开展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内容

1.依据选题报告的内容和计划,检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已完成的工作是否存在与选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如存在,须说明原因)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理论研究、实验研究所获得的结论等)。

2.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及拟发表论文内容和计划。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如与选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说明)、预计完成日期。

  二、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学科组负责组织,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

2.成立中期检查小组,小组由本学科专业3~5名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含)以上人员组成,设组长1人,研究生导师必须参加。

3.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中期检查工作,应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报告。

4.研究生做中期检查报告,时间为10~20分钟,答辩10分钟。

5.中期检查小组应依据选题报告内容进行检查,主要侧重于研究进度、内容、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及处理意见。研究生应根据中期检查意见,对论文工作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以便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6.对于不能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检查的申请报告,由导师签字并报学院同意后,推后1个月进行中期检查。

7.中期检查评价与处理方法。中期检查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二档。凡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给予延期半年答辩处理。

8、论文中期检查结束后,学生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提交学院,学院审核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并向研究生部提交《长沙理工大学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8年11 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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