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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大学物理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试行)

 

 

一、课程考核改革的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提出的“鼓励学生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改革学习评价制度”、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改变考试评价方式,严格过程考评”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提出的“从2018级学生开始,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的精神,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加强主要公共基础课程考核改革促进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的通知》(教通字[2018]56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对《大学物理》的课程考核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课程培养目标和课程考核改革目标

1、课程培养目标

大学物理是高等院校理工科各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的公共基础课。通过大学物理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对物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规律与研究方法有比较系统的认识和正确的理解,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科学观察、科学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严谨求实、探索创新的意识,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为进一步学习后续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2、课程考核改革目标及意义

长期以来,大学物理课程的考核采取传统的方式,总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卷面成绩构成,其中平时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20%—4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80%。这种传统的考核方式最大的问题是重结果、轻过程,难以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无形中助长了学生考前突击、死记硬背的不良倾向和浮躁学风,忽视了对学生利用创造性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严谨求实精神、刻苦钻研作风的培养,不能满足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

本次课程考核改革的重点是加强过程考核力度,合理设置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让学生重视大学物理整个过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3、课程考核改革实施对象

课程考核改革的实施对象为本部和城南学院所有开设大学物理课程的理工科专业学生,从2018级新生开始执行。

三、组织形式

   1、课程考核改革小组成员

组长:刘新海

成员:鲁耿彪、杨昶、朱致英

   2、课程考核改革小组主要任务

(1)制定课程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

(2)组织大学物理课程试题库建设;

(3)审核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的试卷,确保试卷质量,保证试题的题型、题量、难度、重复率等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4)组织大学物理课程期中和期末考试阅卷工作;

(5)大学物理课程期中和期末考试结果分析;

(6)大学物理课程任课教师质量评价;

(7)大学物理课程考核改革年度分析报告的撰写;

(8)收集并向上级反映大学物理课程任课教师的有关意见与建议。

四、实施方案及具体措施(细则)

1、试题题型

期中和期末考试试卷的基本题型主要为选择题、填空题和计算题(或证明题、问答题)。

2、试卷库建设计划

(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完成城南学院大学物理试卷库的完善和修订工作。

(2)2018—2019学年分两学期完成本部大学物理B(上)、大学物理B(下)、大学物理A(上)、大学物理A(下)各20套共80套试卷的建设工作,每学期完成40套。

(3)所有试卷须经课程考核改革小组集体评议定稿。

3、试卷管理、抽取及审核

(1)审定的试卷应交学院教务办存放在相应的试卷库中,电子文档刻成光盘上交教务办,出卷教师手中不允许存有纸质试卷和电子档试卷。教务办应妥善保管好试卷。

(2)考试试卷由教务人员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

(3)印制试卷前应由课程考核改革小组审核所抽取的样卷,确保试卷题型、题量、难度和知识点分布合理,无分值错误和印刷错误等,确保参考答案正确规范。

4、课程考核环节

(1)课程考核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2次月考。

(2)期中考试的试卷由课程考核改革小组安排教师出卷,改革小组负责审核。期中考试的时间和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第8周或第9周周末,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考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

(3)期中考试的试卷评阅采取分组流水作业方式。任课教师须在期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纸质成绩单原件和学生答卷上交教务办存档。

(4)期末考试的试卷由试卷库随机抽取,改革小组负责审核。每次考试前,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小组需对试卷或从试题库抽出的试卷,进行评估、调整或修正,并留存评估文字材料。

(5)期末考试的试卷评阅采取集中流水作业方式,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成绩评价标准,严格执行学校教、考、登分离的规定,具体组织工作由课程考核改革小组负责。

(6)月考次数不少于两次,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可随堂考试,时间由老师自己把握。学生答卷需用统一的答题纸,由任课教师提前来教务办领取。月考成绩计入学生平时成绩,任课教师须在课程期末考试后1周内将月考试卷、学生答卷和平时成绩等上报学院教务办。

5、学生成绩评定方案

(1)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50%。

(2)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作业、月考成绩等,各环节所占比例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

6、期末考试成绩公布

(1)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根据同类课程学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平均值排定。排名情况在教务处网页和学院网页公布。

(2)课程类别分为本部的大学物理A(上)、大学物理A(下)、大学物理B(上)、大学物理B(下),城南学院的大学物理B(上)和大学物理B(下),共计6门课程。

(3)若教师承担了若干门不同的大学物理课程,则各门课程分别进行排名。对于承担同一门课程两个或以上平行班教学任务的教师,可采取几个教学班平均的方式(各平行班期末卷面成绩平均值之和除以平行班数)参与排名。重修班成绩不计入教师评分。

(4)排名在前15%,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优,可作为任课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推优的重要参考指标。连续三个学期各门大学物理课程评分均排名末尾5%的任课教师,院领导进行约谈,并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对于连续三个学期所有课程评分都明显偏低(比同一课程其他教师评分的平均值低1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停课一年,待教学水平提高后再安排承担教学任务。

7、课程考核改革分析总结

期末考试结束后,课程考核改革小组须及时撰写分析报告,总结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送学院教务办和教务处。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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