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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6日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重点、优青、一般项目,下同)每半年集中受理1次结题申请,结题材料通过网络提交。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结题必须达到教育厅申报书填报的预期成果。

    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需提供收录证明。若发表论文已在学校每年统计公布的三大检索论文目录中,可到学校科技处A714谢老师处复印收录证明并审核盖章。

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二、材料准备及专家评议

1、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

①结题报告(见附件):一般项目提交2份,其它类别项目1份。

②研究报告1份: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③成果简介1份: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

④专著原件(如有)1本,审核后返回。

⑤论文:为便于材料提交,可不提供纸质论文,论文可从知网下载PDF格式的论文电子版上传,或上传论文扫描件(收录论文建议将收录证明扫描后和论文正文一并上传),项目负责人务必确保文件清晰度,社科处及教育厅将在系统内审核论文。

纸质材料统一A4纸打印,左侧装订即可。

2、项目负责人联系5名专家进行评议(最多两名本校内专家),其中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专家评议后在《结题报告》末尾“专家验收意见栏”填写验收意见并亲笔签名。

3、专家意见填写完成后交社科处盖章签属意见,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页面拍照或扫描,替换结题报告最后一页上传至结题系统。

    三、网上提交及学校推荐

    1、项目负责人凭账号(项目编号(大写))、密码(项目负责人姓名(汉字))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使用谷歌浏览器上传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其它浏览器不保证能够顺利上传。

    本次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预计开放时间是12月中旬,具体时间社科处会另行通知。

2、如网络提交时提示不能申请项目结题,请确认立项是否满2年以及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是否均已命名并上传。

3、上传并审核通过后,由社科处推荐至教育厅。

四、教育厅审核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在教育厅网站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五、其它要求

1、项目自立项之日起,研究期限不满2年的,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2、成果达到结题要求且满2年的项目负责人,请尽快提交结题,避免后续影响项目参与人申报教育厅新项目。

3、结题审核主要考察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成果质量水平,成果与科研选题的关联情况,论著成果的标注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研究成果的贡献情况等。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