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院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课程考核质量闭环管理(PDCA)和期末开展考试文档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2日 来源: 作者:

各教学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流程管理,建立周期性评估制度,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校院两级教学运行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7]8号)、《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7]1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加强课程考核质量闭环管理(PDCA)和期末开展考试文档自查自纠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课程考核质量闭环管理(PDCA)

课程考核执行严格的PDCA闭环管理,各环节具体内容:

1.P (计划 Plan)-课程考核安排、考表等。

实施时间:第7周-第10周。

实施责任主体:各学院、考试中心。

2.D (实施 Do)—出题、制卷、组考、监考、巡考、评卷、成绩录入与报送等。

期末考核时间:第11周-第20周。

实施责任主体:各学院、课程任课或命题教师、考试中心、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3. C (检查 Check)—考核环节自查、文档自查、试卷归档、报送自查及整改情况;抽查等。

自查及整改时间:第20周-下学期第1周;自查情况报送时间:下学期第2周;抽查时间:下学期第3-4周。

自查及整改责任主体:课程任课和阅卷教师、学院;抽查责任主体:考试中心。

4.A (处理 Act)—评价、考务分析报告或考务通报等。

实施时间:下学期第5周-第6周。

责任主体:考试中心。

以上各环节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试文档自查和整改,由任课或阅卷教师执行,学院复核;抽查,采用随机抽样方式,由各学院交叉复核。自查、整改和抽查结果,作为本科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课程考核管理项目评分的重要依据。考务分析报告或考务通报总结的有效经验或方案,将进行标准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进入下一个循环整改或优化。

 

二、期末开展考试文档自查自纠

本学期放假前,将成绩报送完毕,下学期第1周完成考试文档规范并归档。考务文档规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通知》(长理工大教[2017]5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任课教师按照自查表要求(附件1)逐一核对,并签名,学院复核。下学期第2周,各学院将原始自查表(学院复印留存)、整改情况说明和电子文档报考试中心。

 

                                          教务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