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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2日 来源: 作者:

各团支部: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校团委《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表彰优秀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团支部中广泛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

五四活力团支部(2个):具体参评条件见附件1。

 2、先进个人(个人自愿申请,材料交团支书)

1)优秀团员:不超过全院学生总数的2%;

2)优秀团学干部:不超过全院学生总数的1%(校级学联组织团学干部可从所在部门申请,不占学院名额);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学生总数的0.5%;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学生总数的0.5%;

5)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学生总数的0.5%;

6)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社团学生总数的2%。

7)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各评选1人。

二、评选方式

1、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由各学院团委根据《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附件一)完成初评工作,并组织拟推荐支部整理好申报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团支部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团支部彩色电子照片1张(合影或活动照均可,JPG格式)、团支部风采展示PPT(自动播放,每张时间为5秒钟,时长不超过3分钟)、团支部成员2017年成绩单(两个学期,由教务部门核准盖章)和相关实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先进团支部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评选(答辩细则见附件四)。

2、先进个人

请各支部根据《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二),按照《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三),组织除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外的其他先进个人项目初选。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的参评者需整理好申报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申报表》、参评者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彩色电子照片1张(生活照,JPG格式)、个人风采展示PPT(自动播放,每张时间为5秒钟,时长不超过1分钟)及相关实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初选,由校团委征求所在团支部意见后研究决定,不由学院分团委评选。

三、工作要求

1、“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夯实团组织基础、激发团组织活力的有力抓手,各学院团委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2、各团支部要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核实和严格把关,填写好《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五)。

四、注意事项

请各班团支部于3月29日(星期四)之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项材料收齐后报送纸质档材料至院组织部何欣蔓(电话15177302610,寝室号:弘毅轩四栋A319),电子稿发送至院组织部邮箱csustwgyzzb@163.com, 以“五四评优汇总材料(XX班)”为邮件主题。

附件:

1. 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2. 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3. 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指导性名额分配表

4. 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现场答辩细则

5. 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

 

 

共青团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