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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17 16:56:42

 

 

                                 教通字〔2018〕67号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进程安排,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将从11月开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的确定

1、各学院要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助教和其它职称首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只安排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协助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4人)。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个别专业如因特殊原因超过此限额者,应经学院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3、个别平均指导学生人数较高的专业,要求学院统筹安排,鼓励其它专业教师跨专业指导。

二、选题原则和要求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选题避免大而空,题目难度适中,工作量大小合理,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3、选题来自生产、科研、社会实际课题的比例应≥80%;工科专业设计类课题比例应≥70%,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提高毕业设计课题的新颖度和前瞻性,培养学生捕捉行业前沿学术知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市场需求的适应度。

学生在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大于50%。

    4、坚持一人一题。避免选题相似度过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可组织数名学生协同攻关、分工设计(研究),但须明确每人一个子课题,或用副标题区别。子课题立足于大课题,分别展开。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5、选题数。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总数量必须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0%。

    6、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或内容与更新率与往届比应大于90%,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7、由于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上的差异,校本部与城南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不能使用内容和要求相同的题目。

三、选题与审题组织

1、 各学院成立包含学院、专业系主要领导的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学院均应制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计划。

    2、组织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资格的教师或校外专家收集并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助教和没有指导过毕业设计的教师不能单独申报),也可选择来自学生在课外科学活动、工程(社会)实践中的自选课题,或国家、省、校三级创新性实验项目课题,学生自选课题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由指导教师按审题程序申报。学院应尽可能地安排有科研、工程、实践教学背景和丰富经验的高级职称教师和校外专家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使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方面能够得到有效提升。

    3、加大审题力度,成立审题小组,鼓励各学院聘请企业专家参与审题工作。做到每题过两道审查关,即专业系(教研室)审查关和学院组织的审查关。

四、选题与审题工作程序

1、学院教务办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确定。

2、课题申报。教师登陆(网址:http://xk.csust.edu.cn),选择教师教辅人员身份,输入工号和密码、验证码登录。在实践教学模块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子模块,点开菜单,点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界面中,选择  “适用年级”(15级)——> “适用专业” ,如果课题面向城南学院学生,在“适用专业”中选“XXX(城)”。“题目类型”务必明确“论文”或“设计”。选择和输入课题内容,单击“保存”提交。

3、课题审批。各专业根据选题原则,组织审题,审题小组审核通过后,系主任签署意见,提交学院审定批准。学院对各专业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组织专家集中审定。对不符合选题原则与要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不应进入学生选题库。对需要修改的题目不进行审核操作,通知教师修改后再进行审核操作。只有当专业(系)和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后,课题才能面向学生开放。

专业(系)、学院审核使用教务处分配的账号,用管理员身份登录。

4、学生选题。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院、系(教研室)综合平衡。学生登陆教务处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后等待指导教师确认,教师确认后即选题成功)——未选上题的学生可进行第二轮选题。

5、各学院教务干事、指导教师务必实时了解各阶段选题状况,做好学生选题指导工作,以免学生漏选。

6、课题经学生选定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换课题的,学生或指导教师需在中期检查后一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学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办统一更改。此后不再受理题目更改。

    7、学生选定课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内容与要求必须具体明确,任务书须经系(教研室)审查,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下达给学生。

五、时间安排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

时间安排

主要工作项目

工作要求

负责人

2018年11月4日前

完成指导教师名单

确定

学院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实践教学子系统,按专业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指导教师名单。

教务办、各专业

2018年11月5日—12月3日

课题申报

指导教师网上题目申报工作。

教务办、各专业、指导教师

2018年12月11日前

动员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组织师生集中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和要求。

各学院

2018年12月16日24:00时前

完成审题

各学院完成专业(系)及学院两级审题工作。

院领导、教务办、各专业

2018年12月17日9:00—12月21日24:00时

学生集中选题、教师确认选题学生

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集中网上选题,教师和学生须在该时段及时查看选题结果。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带8位学生。

教务办、各专业、指导教师

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

第二轮学生选题调剂、教师确认选题学生

学院通知未选上题目的学生进行第二轮学生选题或调剂。

教务办、各专业、指导教师

2018年12月25日

下载选题情况表

登录http://210.43.177.12/kccx/bysj.aspx(校内网),核对选题情况,有无漏选学生。

教务办、各专业、指导教师

2018年12月30日前

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将任务书下达到学生手中,指导学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

教务办、各专业、指导教师

六、其它

1、请各学院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选题工作计划(课题申报时间、审题时间、含审题专家名单〈企业专家须注明单位、职称〉)报教务处实践办备案。

2、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力度,防止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各学院在学生选题的同时应向学生宣讲“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相关要求和抄袭带来的严重后果。对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认定有抄袭行为或严重抄袭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2〕第34号)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