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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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8-2019学年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日期:2019-03-06 10:31:07

院各系部及老师:

现转发学校“关于组织评选2018-2019学年教学优秀奖的通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3月11日前向所在系部提交申报材料,各系部组织讨论推荐,3月20号前每个系部推选两名候选人至学院教务办。学院教学督导将对候选人进行跟踪听课。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19.3

 

关于组织评选2018-2019学年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各教学院(中心):

为激励我校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更加重视教学工作,切实履行教师职责,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教【2016】34号)的要求开展评选2018-2019学年教学优秀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有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以德立身,以德立学。

2.刻苦钻研,教学思想先进,在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3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效果好本年度教学工作量饱满,课程教学考核优秀。

4.实践教学认真负责,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成绩显著。

5.近3年已获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1.各学院(中心)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

2.采用个人申报,系(教研室、实验室)推选,学院(中心)考评小组确定本学年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候选人数原则上要多于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

3.学院(中心)须在2019年6月21日之前在全院范围内对教学优秀奖的候选人集中组织一次教学公开课,授课时间20分钟以上。

4.学院(中心)考评。跟踪考察(2019年3月-2019年6月),各学院(中心)制定教学优秀奖的考核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听课、师生评教、座谈会等方式对本单位候选人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5.2019年7月学校对各学院(中心)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后进行公示。

6.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中心)按照学校下发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见附件一)

2、2019年6月28日前学院(中心)将《长沙理工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二)(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提交到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与研究中心,一办公楼A-804。联系电话:85258384,联系人:贺老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13997928@qq.com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与研究中心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教学优秀奖推荐名额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