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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厅管理制度
2017-10-10 16:44  

1.演播厅是学校教育教学及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演播场地,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演播厅主要用于各类电视节目录制和在线视频直播,原则上不借用,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使用,须经主管领导签字许可。

3.演播厅相关设备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指导使用;平时要做好设备的调试、维护及保养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硬件配置或拆卸,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4.进入演播厅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室内整洁、安静,自觉维护良好的录播环境。爱护室内设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设备,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5.节目录制时,应严格按照录制申请表上的主题进行录制,不允许播放涉及版权纠纷、国家禁止传播的内容,自带的存储设备必须进行杀毒处理。

6.录播时要保持绝对安静,禁止喧哗、随意走动,严禁带食物、饮料入内,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设备、桌椅、墙壁上乱涂乱刻。

7.录播完毕后,相关人员要在登记表中登记,工作人员必须检查设备,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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