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2016年03月14日 18:38


校属各分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

学校定于2015年11月举行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教职工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3日—14日

地点:云塘校区田径场

二、开幕式

开幕式将于11月13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分工会原则上应组织方阵参加入场式,获得上届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分工会必须组织方阵出席。方阵人数原则上应在30人以上,展示时间控制在1分半钟以内。方阵的组织情况将作为全民健身活动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三、项目设置

径赛项目:60M、100M、800M、1500M、4×100M接力

田赛项目:跳高、跳远、立定跳远、铅球

四、参赛要求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者必须是本校在职人员(含已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半年以上),且身体健康者。

2.教工男、女各分为甲、乙、丙三组:45岁以上(197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为丙组;35岁至45岁(1970年10月1日至1980年9月30日出生)为乙组;35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为甲组。原则上不允许跨组报名,确有需要者,只能高年龄组跨到低年龄组,即:丙组跨到乙组或乙组跨到甲组,但不允许同一人跨组报同一个项目。

接力赛不分年龄组,每个分工会男、女可各报一个队。报名时务必填写接力队员名单,比赛时将按报名表检录,不得临时换人。

3.每个分工会(体育教学部分工会除外)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不足3人参赛,则该项目取消,经总裁判长批准后可改为参加剩余项目的比赛。

4.体育教学部分工会组队参赛要求:每个项目限报1人,每人限报1项(接力除外);裁判员不得参赛;成绩进入该项目前三方计名次(不影响其他运动员名次),否则不计名次。

五、其他规定

教工组检录工作由大会统一组织,组委会可根据大会需要调整《竞赛日程》。所有参赛运动员务必随时留意比赛进度,及时掌握参赛项目的开赛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场地进行检录。

六、计分方法

1.单项得分:各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接力赛加倍)。 如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即:按该名次和下一名次分数之和的平均值计分。

2.团体总分:各队男、女所有单项得分的总和为该队团体总分。 团体取前八名进行奖励。如总分相同,则以取得单项第一名较多的队名次排前;如取得第一名次数仍然相同,则以取得第二名较多的队名次排前;依次类推。

七、设奖办法

1.各单项均取前八名(参赛人数≤8人时,减1)录取。

2.团体总分取前八名进行奖励。

3.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处罚办法

1.对于虚报年龄、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该项目的参赛资格。已经取得名次的,取消名次,从团体总分中扣除该名次相应的分数,并取消该单位“优秀组织奖”参评资格。

2.举报者应尽量在事前向校工会反映。如在比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先向裁判员提出暂停比赛的请求,再立即向校工会反映并提供充足的证据,以便查实。

九、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各分工会务必按照统一格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方阵解说词一同传至QQ文体群。截止日期:10月30日。

附:《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教工组报名表》、《开幕式入场式方阵解说词》

校工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