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工会职工小家活动室建设资助的通知
2017年01月12日 15:44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职工小家”的凝聚力,积极营造和谐温馨的职工活动环境,鼓励职工积极投身单位各项工作,校工会决定开展分工会职工小家活动室的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此次资助的项目限于分工会职工小家活动室的设备添置,优先考虑申报上一级工会 “职工小家”达标目标有条件的分工会。受资助分工会享有对设备的使用权,校工会享有设备的所属权。

二、资助办法

分工会提出申请,填写“职工小家建设资助申请表”报校工会;校工会对申报的职工小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资助单位。单位行政配套资助的优先考虑。校工会在全年预算经费内,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家。

三、具体要求

1、填写《职工小家建设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 9月20日之前报送至校工会(一办三楼A311-1室,联系电话:85258211,联系人:陈诗讯老师)。分工会条件成熟一家,校工会资助一家。

2、确定资助的分工会需在10月底之前完成职工小家资助设备的购置工作,设备购置相关工作请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分工会对设备登记入账,并用好管好活动设备。

职工活动室建设是“职工小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好职工活动室对于分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群众性教育、文体活动,增强单位凝聚力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希望各分工会充分重视建“家”工作,积极申报。

校工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