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6年下半年校院务公开实施材料的通知
2017年03月28日 09:03


校属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属各职能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请于近期对本部门、学院2016年下半年的校、院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严格按文件要求,督促本单位所上交公开实施材料及内容符合文件精神。

2、校属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应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填写《校务、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附上相关公开内容的证明材料。

3、各公开材料要求书本形式装订后于2017年4月15日前交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办三楼A-311-1室,联系人:陈诗迅,联系电话:85258211),其中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1)及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登记表(附件2)的纸质版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电子版发至:2488487171@qq.com。

附件:

1.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2.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登记表

3.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测评表

4.学院重要事项公开知情测评表

5.院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