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教育基金会2017年‘爱烛行动’救助活动”特困教师人...
2017年04月11日 17:04


各分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17年开展求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通知精神,现将“省教育基金会2017年‘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救助名额及条件

1.全校共1名,面向全校教学一线特困教师;

2.特困教师须满足条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5万元以上,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

3.申报对象须为首次申请省教育基金会的救助。

二、救助标准

标准为1万元/人。

三、活动程序

1.4月上旬,接上级通知并传达到各分工会。由教师本人申请,各分工会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特困教师(无符合要求的可不推荐),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于4月19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报校工会;

2.4月20-21日校工会组织审核材料,评议推荐人选并公示,4月底以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上报省教育基金会;

3.5-6月,省教育基金会审批救助名单及资料,公示特困教师名单无异议后,开展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

4.10月底前,各市(州)教育基金会报送救助对象反馈材料等。

四、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分工会(直属小组)全面摸清特困教师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分工会(直属小组)要严格按照《“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汇总表,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住院花费票据,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按规定时间申报。

附件1: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申请表

附件2:湖南省教育基金会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汇总表

校工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