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基层工会考评及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07日 17:46


 

 

校属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校工会决定对全校基层工会组织2017年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开展评选表彰2017年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量化考核工作

各分工会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照《长沙理工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长理工大工【2016】12号)(详见附件1)的考核指标进行自评。

二、评优评先工作

    (一)名称及名额

1.先进基层工会组织:6个。

2.优秀工会干部: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推荐2名。获“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分工会主席自动获得学校优秀工会干部称号,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按会员人数2%的比例推荐,至少推荐1人。

4.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每个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视情况推荐1名党政领导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详见“长沙理工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2.优秀工会干部

热爱工会工作,甘于奉献,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带领和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分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校工会委员、校经审委员、校女职工委员和分工会委员或小组长。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有较强的工会组织观念和会员意识,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参加或协助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献策出力,在工会工作中作用突出,成绩显著。

4. 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

坚决贯彻执行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校属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干部。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

1.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在考核分达到85分以上的分工会中产生。考核分和附加分累加综合排名前6名的分工会获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荣誉称号。

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应由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和推荐,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

3.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名单。

4.校工会将于年底召开2017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表彰会(时间另行通知),对获得“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有关要求

1.2017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评选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

2.材料要求

⑴每个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须提交纸质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份(2000字以内);“长沙理工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自评表及相关实证材料各一份。

⑵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须提交相关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2、3、4表)。

⑶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请交校工会办公室(一办A314),联系人:上官鉴,联系电话:85258209;电子版请发至:770676783@qq.com

3.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1. 《长沙理工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长理工大工【2016】12号)

2. 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3.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4. 工会工作积极支持者推荐表

 

 

 

 

 

                                       校工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