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通知
2019年06月14日 11:13


各相关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组织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全国总工会、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校工会2019年工作计划,校工会拟组织优秀教职工于2019年7月16日~7月20日 在省内宁乡灰汤和浏阳开展为期5天的疗休养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人员范围

1.推荐疗休养的教职工必须是为学校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含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各类人才工程人选(含特聘教授等),各类专家称号获得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一巾帼标兵,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教学贡献奖等。

2.此次疗休养活动以教师为主体,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

3.原则上参加疗休养人员三年内不重复。

二、疗休养名额分配

各相关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三、疗休养活动安排

疗休养期间的活动安排详见《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手册》(出发前统一发给疗休养人员)。

四、疗休养经费安排

此次疗休养活动经费已纳入预算,疗休养人员所在单位不需承担任何费用。疗休养人员个人支付100元生活费。

五、有关要求

1.请相关分工会按照疗休养人员范围和名额认真组织推荐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人选。

2.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须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登记表》(附件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由分工会统一将该登记表及疗休养人员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需单位盖章)于6月28日前报校工会(一办316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5258212)。逾期未报视为单位自动放弃,其名额可安排到其他有需要的单位。

3.患有较重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及有身孕的教职工,建议不参加此次疗休养活动。

4.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务必携带身份证、手机和生活必需品;在活动期间须遵守相关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5.有关出发乘车安排、分组信息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登记表

 

 

                                   校工会

                               2019年6月13日